作者:翎航科技 李俊傑、何子煜
2020年,美國司法部聯合52個州及司法轄區的檢察長起訴谷歌(Google),訴狀中指出Google向蘋果、三星等科技業同行、智慧手機生產商和無線服務商支付263億美元,換取Google搜索被設置為手機和網絡流覽器的預設選擇。這讓谷歌得以打造全球使用率最高的搜尋引擎,而其搜尋業務在2021年的收入高達1460億美元。這場訴訟引起了全球對互聯網領域發展及其相應法律問題的高度關注。
美國法院判詞坐實谷歌壟斷
美國司法部與谷歌這場曠日持久的對陣終於在2024年8月落下帷幕,美國聯邦法官宣判谷歌違反了反壟斷法,更駁回了谷歌提出其服務具有免費性質等論點。根據美國聯邦法院的判詞,谷歌案中有兩個關鍵點值得我們關注:第一,法院認為其中決定性的間接證據之一,是谷歌在通用搜索服務市場中的份額極其巨大。截至2020年,谷歌在美國通用搜索市場的市場份額高達89.2%,在移動設備上的份額更是高達近95%。法院亦指出,「Google」已經成為一個動詞,具有非常深入民心的品牌認知度;第二,在市場控制力上,谷歌通過與設備製造商(如蘋果和安卓設備製造商)和瀏覽器開發商(如Mozilla)簽訂排他性分銷協議,確保其搜尋引擎在這些設備和平台上成為預設搜尋引擎。法院認為,這些排他性協議具有顯著的反競爭效果,因為它們排除了其他搜尋引擎的合理發展機會。
谷歌作為互聯網領域的巨頭,針對其壟斷行為的案例亦自然不只是出現在美國。其中印度競爭委員會(CCI)已對谷歌在其平台上對真錢遊戲(Real-Money Games)的限制性政策展開調查。印度國內遊戲發行平台龍頭WinZO指控谷歌的政策具有歧視性,稱谷歌的政策排除了WinZo的應用程序,導致不公平競爭。競爭委員會調查後表示,谷歌通過對特定應用類別提供優惠待遇,實際上創造了一個雙層市場,使某些開發者獲得更好的准入條款和更高的知名度,而其他開發者則受到歧視而無奈處於競爭劣勢。此外,加拿大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亦對谷歌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其在線上廣告業務中存在反競爭行為。競爭局要求谷歌出售其兩項廣告技術工具,並支付相當於起全球總收入百分之三的罰款。該機構認為,谷歌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迫使市場參與者使用其廣告技術工具。
確保互聯網領域的健康發展
由上述兩個案例可見,其他地區在應對谷歌為首的互聯網巨頭時,普遍是選擇以既有的反壟斷或其他相關競爭法例為武器,盡可能遏制巨頭發展空間,塑造出一眾本地業務與世界巨頭之間的二元對立。在各國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調查頻生之際,中國提出了二元對立以外的另一條道路。今年2月,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總局宣布,對谷歌立案調查,指谷歌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但有別於其他地區的做法,在中國開展反壟斷司法行為後,亦提供多元的對沖措施。例如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推動互聯網、文化等領域有序開放」,足以讓外界了解政府一手硬、一手軟的態度,其政策目標是確保互聯網領域的健康發展,而不是片面地考慮對本地市場的保護,整體思路就是透過有秩序的開放來衍生反壟斷的政策目標。
事實上,早在201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已印發《關於促進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完善市場准入制度,推動形成相互競爭、共同發展的市場新格局,又提到深化移動互聯網國際交流合作,在「一帶一路」倡議的支持下推進網上絲綢之路的國際合作。其後,在2023年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開幕之際,習近平主席又一次強調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並構建「開放包容、富有生機活力的網絡空間」。凡此種種都揭示國家對互聯網領域「開放」的願景,並不是為了單方面利益而訴諸反壟斷措施,這種思維為互聯網發展注入了革新的力量,挑戰世界各地蜂擁而起的反壟斷熱潮。
即將於4月14日在香港舉行的「2025年世界互聯網大會亞太峰會」值得我們關注和剖析,圍繞是次峰會「數智融合引領未來——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主題,國家將如何進一步豐富互聯網領域有序開放的論述,全球期待已久。
頂圖:2024年7月9日,由中國互聯網協會主辦的2024中國互聯網大會在京開幕。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