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湛江2月21日電 21日下午,廣東湛江市政府召開《湛江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專題新聞發布會。該《規定》將於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湛江市首部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政府規章,為該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
據介紹,近年來,湛江市海洋經濟迎來大發展,如寶鋼湛江鋼鐵基地、中科煉化一體化基地、巴斯夫一體化基地、廉江清潔能源4個投資超百億美元的重大產業項目落戶湛江,海上風電、海洋牧場加快建設,海砂開採、海上石油開採等涉海新業態持續增多,各類涉海作業活動頻繁,海上交通流量持續增加,湛江港船舶航行密度加大。
湛江市徐聞港。
2024年湛江市商漁船進出港30萬餘艘次,同比增長13.6%。涉海項目的發展極大促進了湛江經濟的發展,但是同時也給湛江海上交通安全帶來安全風險。
《規定》全文共11章73條,明確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相關對象的管理要求、海上搜救機構的職責和運行機制、有關行為法律責任和相關定義等六個方面內容,對提升部門協同管理水平、規範各類主體海上活動秩序、提升海上應急處置能力和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湛江海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具有較強針對性、可操作性和適度前瞻性,它的施行有助於進一步強化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推動湛江海上交通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下一步,海事部門將統籌開展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規定》各項要求,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暢通、民眾水上出行平安順暢。(圖源 湛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