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廣東法院依法實質解紛工作方案》,在全省法院全面部署開展「依法實質解紛專項工作」,聚焦「源頭預防」「全程調解」「判後答疑」三大關鍵環節,系統性推出29項具體舉措,着力構建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新機制,以審判質效的持續提升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同時,為提升全省法院實質解紛能力,廣東高院還專門舉辦了綜合提升審判質效專題培訓班,黨組書記、院長張海波為全省幹警講授「開班第一課」。這是香港商報4月18日了解到的。
作為廣東法院綜合提升審判質效「鞏固提升年」的核心工程,專項工作要求將各級法院積極參與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擺在重要位置,推動綜治中心進一步發揮矛盾糾紛化解的核心樞紐作用,做實「調解優先、分層遞進、司法兜底」的矛盾糾紛解決工作流程。着眼源頭預防化解,廣東高院選擇將涉婚姻家庭、房產物業、勞動爭議等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十類矛盾糾紛」作為矛盾糾紛前端化解的重點,通過建立健全分流過濾及訴調對接機制,促推矛盾糾紛以最少的程序在基層得到化解。
「專項工作將調解貫穿立、審、執全過程、各環節,應調則調、能調盡調。」着眼打造「全程調解」工作體系,專項工作提出要加強調解力量建設,將退休法官、律師等專業調解力量整合納入特邀調解員名冊,探索引入市場化調解組織。創新推行「示範判決+類案調解」機制,帶動更多糾紛實現批量化解;針對行政爭議中存在瑕疵的行政行為,廣東高院提出要通過探索建立判前調解機制,發出調解建議函,促進行政機關自我糾錯,實現源頭解紛。同時要求強化執前督促和調解協議履約保證機制,盡最大可能減少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專項工作還要求,將判後答疑作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關鍵環節,並通過建立發改案件溝通機制和發改案件分析通報機制,推動上下級法院統一裁判標準,提升審判質效。
為確保專項工作落地見效,廣東高院同步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審判流程管理的意見》和《「鞏固提升年」案件質量專項評查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要求細化審判管理細則,強化案件質量評查力度,形成「任務-流程-評查」閉環管理。
另據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廣東法院審限內結案率升至94.64%,同比提升6.49個百分點,上訴率、申訴申請再審率、調解率、案訪比等反映案件實質化解的指標整體趨優,在一審新收案件增長的情況下,二審、再審審查、再審等各類衍生案件總數逆勢下降1.9萬件。(記者 盧偉 通訊員 馬卓爾 莊緒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