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7日)突擊搜查大埔廣福坊一單位,搗破一個麻雀賭檔,單位內一名姓蘇(69歲)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3男13女(43至73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行動中檢獲5張電動麻雀枱、10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2260元現金。
該名男負責人及另外16名被捕人士已被落案控以相關罪名,案件將於4月30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