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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發布

《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發布

責任編輯:蔣璐 2025-03-28 16:59:37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拉薩3月28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布《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

    白皮書除前言、結束語外,分為八個部分。分別是西藏人權事業波瀾壯闊的發展歷程、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真實管用、經濟社會權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文化權利保障持續加強、宗教信仰自由有力維護、環境權利保障充分有效、特定群體權利平等保障、人權法治保障水平穩步提升。

    白皮書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內容,融入西藏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奉行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堅持以發展促人權,大力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加強人權法治保障,協調增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努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推動西藏人權事業取得全方位進步、歷史性成就。

    白皮書說,西藏人民依法享有更加廣泛充分、真實具體、有效管用的民主權利。適當生活水準權、受教育權、工作權、健康權、社會保障權得到更充分保障。西藏文化建設實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與發展,有效保障了各族人民的文化權利。

    白皮書介紹,西藏宗教信仰自由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有力維護了宗教和順、社會和諧、民族和睦。西藏成為世界上生態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人民生態環境權利保障水平不斷提升。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對西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的權利保障,使他們共享人生出彩和夢想成真的機會。西藏將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人權法治化水平持續提升。

    白皮書強調,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是沿着中國人權發展道路在雪域高原書寫的壯麗華章,力度前所未有,成就前所未有。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時代新征程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將繼續順應西藏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推動西藏人權事業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續寫雪域高原人權保障新篇章。(新華社記者 王子銘 白少波)

    全文如下:

    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25年3月

    目錄

    前言

    一、西藏人權事業波瀾壯闊的發展歷程

    ——和平解放奠定西藏人權事業發展根基

    ——民主改革實現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

    ——改革開放為西藏人權事業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新時代開啟西藏人權事業全面發展新篇章

    二、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真實管用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實行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嚴格保障

    ——知情權和參與權充分保障

    ——表達權和監督權有效保障

    三、經濟社會權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適當生活水準權保障顯著提高

    ——受教育權保障更加充分

    ——工作權保障切實有效

    ——健康權保障更加均衡

    —社會保障體系全民覆蓋

    四、文化權利保障持續加強

    ——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保護

    ——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學習使用藏語言文字權利有效保障

    五、宗教信仰自由有力維護

    ——宗教活動依法開展

    ——活佛轉世傳承規範有序

    ——宗教活動場所條件顯著改善

    ——教職人員社會保障進一步完善

    ——宗教教育與現代教育模式有效銜接

    六、環境權利保障充分有效

    ——環境權利保障制度更加健全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不斷完善

    ——環境監測實現常態化

    ——城鄉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生態補償制度有效落實

    七、特定群體權利平等保障

    ——婦女權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兒童權利保障力度不斷加大

    ——老年人權利保障成效顯著

    ——殘疾人權利保障更加有力

    八、人權法治保障水平穩步提升

    ——科學立法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

    ——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人權執法司法保障有力推進

    ——人權教育培訓和知識普及廣泛開展

    結束語

    前言

    實現人人充分享有人權,是人類社會的共同追求,也是包括西藏各族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奮鬥目標。

    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始終重視西藏工作,不斷豐富和發展治藏方略,採取切實有力舉措,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充分保障西藏各族人民的基本權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內容,融入西藏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奉行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堅持以發展促人權,大力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加強人權法治保障,協調增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努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推動西藏人權事業取得全方位進步、歷史性成就。

    今天的西藏,政治安定、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宗教和順、環境友好、人民安居樂業,創造了雪域高原上的人權保障奇蹟。

    一、西藏人權事業波瀾壯闊的發展歷程

    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當代中國發展進程相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必然結果。以西藏和平解放為起點,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西藏各族人民為爭取人權、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發展人權不懈努力,西藏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和其他各項基本權利保障不斷向前推進。

    ——和平解放奠定西藏人權事業發展根基

    1951年和平解放之前的舊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權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廣大農奴和奴隸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沒有人身自由、財產自由和思想自由,根本談不上做人的權利。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以及帝國主義侵略、奴役西藏和煽動「西藏獨立」的圖謀與行徑,使西藏人民的生存權得不到保障,發展權難以實現。

    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粗暴踐踏人的尊嚴,嚴重窒息社會生機和活力。佔總人口95%以上的農奴和奴隸一無所有,只能依附於農奴主,無條件服從命令和要求。農奴主可以隨意買賣、轉讓、贈與、交換農奴和奴隸,也可以對他們施加剜目、割舌、砍手、剁足等酷刑。農奴和奴隸的生死、婚姻、遷徙等都受到農奴主的控制,承受着沉重的賦稅、勞役和高利貸盤剝,成年累月辛勤勞動,卻連溫飽也得不到保障。

    近代以來,英國兩次武裝入侵西藏,嚴重破壞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踐踏西藏人民的生存權,損害西藏人民的經濟社會等各項權利。帝國主義勢力一手炮製所謂「西藏獨立」問題,干涉中國內政,扶植西藏地方分裂勢力,對抗中央政府。歷史證明,所謂「西藏獨立」問題完全是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產物。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當時的西藏地方政府全權代表在北京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宣告西藏和平解放,使西藏擺脫了帝國主義勢力的侵略及其政治、經濟羈絆,有力維護了中國的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為西藏與全國一起實現共同進步和發展創造了基本前提,為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民主改革實現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

    和平解放後,中央對西藏投入大量財力、物力和人力支持,推動了西藏經濟、社會、文化事業發展。然而,西藏反動上層為了維護農奴主階級的既得利益和特權,根本反對改革,企圖永遠保持封建農奴制,蓄意破壞《十七條協議》,策劃實施了一系列分裂祖國的活動,並於1959年3月10日發動全面武裝叛亂,圖謀把西藏從祖國分裂出去。為維護國家統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採取果斷措施,與西藏人民一道堅決平息了叛亂,並進行了一場徹底摧毀封建農奴制度的民主改革運動。

    民主改革廢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實現了政教分離,西藏社會制度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廢除了生產資料封建領主所有制,確立了農牧民個體所有制;廢除了對「三大領主」的人身依附,農奴和奴隸獲得人身自由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隨後西藏各地開展普選,選舉產生了基層各級權力機關和政府,廣大農奴和奴隸徹底改變了昔日「會說話的工具」的地位,第一次獲得了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成為新西藏的主人。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成立,西藏實現從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轉向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制度的歷史性跨越,開始全面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大批翻身農奴和奴隸擔任了自治區各級政權機關的領導職務。民主改革是推動西藏社會發展和人權進步的劃時代重大歷史事件,也是人類文明發展史和世界人權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進步。

    ——改革開放為西藏人權事業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改革開放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社會生產力,也為西藏人權事業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西藏在改革開放的廣闊天地中走上了與全國同步發展的軌道,各項人權邁上了高速發展的快車道。

    從改革開放至黨的十八大召開前,黨中央根據西藏實際,先後召開了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適時確定了新時期西藏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發展規劃,確立了西藏從加快發展到跨越式發展再到在科學發展的軌道上推進跨越式發展、從基本穩定到長治久安的戰略目標。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發展的特殊優惠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國家直接投資建設項目、中央政府實行財政補貼、全國進行對口支援的全方位支持格局,有力推動了西藏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顯著提高了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充分保證了民族區域自治權利的實現。

    ——新時代開啟西藏人權事業全面發展新篇章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心繫西藏各族人民,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總要求出發,制定了西藏發展和穩定的大政方針。習近平總書記親自為西藏工作把舵定向、謀篇布局,黨中央先後召開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明確新形勢下西藏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確立了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規劃實施了中央政府支持西藏的一大批重點建設項目,制定了惠及西藏各族人民的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開啟了西藏人權事業全面發展新篇章。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西藏各族幹部群眾團結一心、艱苦奮鬥,西藏人權事業取得全方位進步、歷史性成就。新時代的西藏,社會大局持續穩定向好、經濟建設全面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民族和睦宗教和順、文化事業繁榮進步、生態安全屏障日益堅實、依法治藏全面推進,西藏各族人民與全國人民一道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踏上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

    在推進西藏人權事業發展的實踐中,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把馬克思主義人權觀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總結團結帶領西藏各族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成功實踐,積累了推動西藏人權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

    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與人民休戚與共、生死相依。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不懈追求。西藏人權事業能取得全方位進步、歷史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只有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才能真正實現和保障西藏人民當家作主,才能維護好、發展好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為西藏的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尊重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性是中國人權發展道路最顯著的特徵。人權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數人享有的特權,而是廣大人民群眾享有的普惠性人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充分激發西藏各族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讓人民成為人權事業發展的主要參與者、促進者、受益者。

    堅持從西藏實際出發。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立足西藏實際,走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發展路子,抓好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所有發展都賦予民族團結進步的意義,都賦予維護統一、反對分裂的意義,都賦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義,都有利於提升各族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以生存權、發展權為首要的基本人權。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權的基礎,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西藏人民的生存權、實現西藏人民的發展權作為第一要務,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決西藏各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着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堅持以安全守護人權。西藏是重要的國家安全屏障和生態安全屏障,是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的重點地區。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把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作為西藏工作的着眼點和着力點,把反分裂和維護國家安全作為保障民生的基礎工作,推動西藏社會大局持續穩定向好,確保邊疆鞏固、邊境安全,以安全穩定的環境為人權事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奠定堅實基礎。

    堅持依法保障人權。法治是人權最有效的保障。西藏堅持依法治藏,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現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享有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自主管理本地區、本民族事務的權利。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西藏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不斷提升西藏人權法治化保障水平,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二、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真實管用

    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持將民主價值和理念轉化為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全面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參與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人民當家作主的內涵不斷豐富、渠道不斷拓寬、效能不斷提升,西藏人民依法享有更加廣泛充分、真實具體、有效管用的民主權利。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實行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區、本民族事務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有藏族公民擔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區主席由藏族公民擔任。目前,西藏省級少數民族幹部有26名,地廳級少數民族幹部有512名,地(市)、縣(區、市)黨政正職由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幹部擔任,鄉鎮(街道)黨政班子中少數民族幹部佔57.17%以上。在山南、林芝、昌都三市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共設立8個民族鄉,其中門巴族鄉5個、珞巴族鄉3個,依法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平等參與管理地方事務的政治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嚴格保障

    在西藏,年滿18周歲的公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各民族公民直接選舉縣(區、市)、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此基礎上逐級選出市、自治區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與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民主選舉具有廣泛性、平等性、真實性、發展性。黨的十八大以來,西藏進行的兩次縣、鄉換屆選舉中,90%以上的選民參加了縣、鄉直接選舉,有些地方參選率達到100%。當前,西藏共有四級人大代表42153名,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佔89.2%,與2016年換屆選舉相比,2021年換屆選舉中增加縣鄉人大代表名額近6500名。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共有428名代表,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共280人,佔65.42%。西藏共有25名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17名,佔68%,門巴族、珞巴族等人口較少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實行基層群眾自治,嚴格規範村(居)民大會和選舉委員會組建、選民登記、推薦提名、候選人確定、投票選舉等環節,2021年圓滿完成5535個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

    ——知情權和參與權充分保障

    信息公開持續推進。西藏各級政府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府公報等載體,圍繞社會關切,發布相關文件,做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為健全村務公開制度,2019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西藏自治區村務公開辦法》,要求村委會通過村務公開欄、村民代表會議、網絡、廣播、手機短訊、微信、「明白卡」等途徑實現村務公開全覆蓋。

    民主參與形式和渠道不斷豐富。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全區設立10個基層立法聯繫點,將其建成廣泛聯繫群眾、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載體。完善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工作辦法,支持和鼓勵各級代表廣泛深入聯繫和接待選民,圍繞鄉村振興、農牧民增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等重點工作,傾聽群眾心聲,幫助解決問題。截至2024年底,西藏共創建790個「人大代表之家」,所有村(社區)都設有人大代表聯絡站、人大代表聯繫群眾活動室,為人民群眾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有效平台,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履職活動更加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完善農村村民代表會議、城市社區居民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推動基層民主實踐更加廣泛真實生動。

    協商民主作用得到充分發揮。西藏各級政協組織堅持黨的領導、統一戰線、協商民主有機結合,創新協商形式、豐富協商內容、搭建協商平台,廣泛吸收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形成以政協全體會議為龍頭,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和專題協商座談會為重點,提案辦理協商、界別協商、對口協商等為常態的協商議政格局。29名住藏全國政協委員中,少數民族委員佔比93.1%。政協第十二屆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共有委員429名,其中黨外委員佔比59.91%。74個縣(區、市)政協組織全覆蓋,政協委員超過8000名,其中85%是少數民族。政協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在2013年至2024年間共收到提案5095件,立案4920件,辦復率100%;2018年至2024年間形成報告、決議、倡議書159份。

    ——表達權和監督權有效保障

    表達和監督渠道更加多樣化。西藏在辦好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傳統媒體的同時,創建各種形式的網絡平台,不斷拓展公民的表達渠道。規範開展政務服務監督舉報和評估評價,開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推動《信訪工作條例》貫徹落實,各級領導幹部帶頭接待群眾來訪,主動下基層接訪,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積極拓寬網上信訪制度,形成信訪事項網上辦理、網上流轉的工作機制。2022年3月,西藏自治區信訪局推出「藏易訪」等微信公眾號和手機APP,網上信訪更加方便更受歡迎。

    民主監督更加全面。西藏自治區充分發揮人大監督、法律監督、信訪舉報、政協民主監督、社會輿論監督等的作用。2018年至2024年,西藏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聽取和審議相關工作報告199項,檢查59件(次)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調研146次,提出有關意見建議1296條;組織在藏全國人大代表和自治區人大代表參與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975人次,保障各族人民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實現。2018年至2024年,西藏自治區政協省級領導帶隊開展專題監督檢查49次,發現並協調解決問題353個。組織政協委員緊扣群眾關心的熱點和社會治理的難點深入調研,以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等方式開展民主監督。拉薩融媒開通《問政拉薩》欄目,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和社會普遍關注的民生問題進行問政、展開監督。

    三、經濟社會權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西藏堅持以發展促人權,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通過發展全面提升經濟社會權利保障水平,西藏人民的適當生活水準權、受教育權、工作權、健康權、社會保障權得到更充分保障。

    ——適當生活水準權保障顯著提高

    絕對貧困得到歷史性消除。西藏曾經是全國貧困發生率最高、貧困程度最深、扶貧成本最高、脫貧難度最大的深度貧困地區。黨的十八大以來,西藏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大力實施產業發展、易地搬遷、生態補償、教育發展、社會保障兜底等脫貧措施,截至2019年底,累計實現62.8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此後,黨和政府繼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2024年,西藏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增長12.5%以上。

    適足住房權得到保障。2006年至2024年,中央和西藏共下達補助資金372.63億元,不斷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在城鎮,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16.19萬套、周轉房9.58萬套、棚戶區改造24.26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0.14萬套。每年約1萬人享受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在鄉村,開展生態保護搬遷、易地扶貧搬遷和農村危房改造等重點工程。在前期完成46萬多戶農牧民住房改善工程的基礎上,2016年以來,又完成11.08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48.66萬戶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確保農牧民住房安全。2024年,農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41.32平方米,較2012年增加11.74平方米。西藏各族人民普遍實現了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改善交通便利居民出行。2012年至2024年,西藏累計完成公路交通固定資產投資4019.25億元,建設一批交通重點工程。西藏鐵路運營里程從2012年的701公里增加到2024年的1359公里。國際國內航線達到183條,通航城市78個。公路總里程從2012年的6.52萬公里增加到2024年底的12.49萬公里。農村、山區公路條件全面改善,截至2024年底,鄉鎮、建制村通達率達100%,通暢率分別達97.99%和86.05%。2012年至2024年,農村公路里程從5.32萬公里增加到9.48萬公里,高等級公路里程從38公里增加到1196公里。所有縣(區、市)、623個鄉鎮、3869個建制村通客車。交通便民舉措更有溫度,西藏7地(市)與全國329個城市公交一卡通實現互聯互通,全面實行60歲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車免費政策。

    用電難問題得到根本性解決。2011年以來,西藏重點解決無電地區電力建設,並着力發展水能、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清潔能源裝機佔比超過95%。2020年12月,平均海拔超過4500米的阿里聯網工程建成投運,實現了建設西藏統一電網以及大電網對全區74個縣(區、市)與主要鄉鎮全覆蓋的目標。用電人口從2012年的175萬人增加到2024年的近350萬人,供電可靠率達到99.6%。2024年西藏人均電力消費4404.8千瓦時,相較2012年同比增長162.89%。

    電信普惠服務向好向優發展。西藏持續推進數字西藏、智慧西藏建設,截至2024年,西藏所有行政村實現光纖和4G網絡通達,10G PON及以上端口規模達8.1萬個,千兆光纖網絡覆蓋287萬戶家庭,固定互聯網寬帶接入用戶159.2萬戶。5G基站總數達17881個,實現所有鄉鎮、70%的行政村通達5G網絡,流動互聯網用戶達331.4萬戶,5G流動電話用戶達214萬戶,占流動電話用戶總數的60.5%。移動流量資費水平從2015年末的128.1元/G下降至2024年末的1.8元/G,降幅達到98.6%。城鄉居民普遍享用快速優質的信息服務,促進了信息平等共享。

    ——受教育權保障更加充分

    教育保障水平不斷提升。西藏積極順應各族人民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期待,2012年以來,先後11次提高對農牧民子女和城鎮困難家庭子女「包吃、包住、包基本學習費用」經費標準,目前年生均標準達到5620元(含營養改善計劃資金1000元)。2014年至2024年,西藏累計投入財政性教育經費3022.5億元。截至2024年,西藏共有各級各類學校3618所,教職工9.66萬名,在校生總數達到97萬人,超過西藏總人口的1/4。2024年投入建設資金2.54億元,新建、改擴建幼兒園25所,建立起了地(市)、縣、鄉、村四級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目前西藏共有2474所幼兒園。持續實施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升計劃、高海拔艱苦邊遠地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鄉村教師支持培養計劃等,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水平。

    教育普及水平實現歷史性跨越。2012年起,西藏在全國率先實行15年公費教育。截至2024年,學前教育毛入園率、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分別為91.33%、97.86%、91.56%、57.81%,教育主要指標均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西藏每10萬人中擁有大學文化程度人數由2010年的5507人上升到2020年的11019人。

    學校寄宿服務有效解決偏遠農牧區學生上學不便問題。針對一些地區海拔極高、自然條件艱苦、人口居住極為分散、上下學路途遙遠的情況,西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採取與全國其他省區市相同做法,部分學校提供寄宿服務,實行「包吃、包住、包基本學習費用」政策。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是否寄宿,學生周末、節假日可以回家,家長參與寄宿生活的管理和規劃,最大限度保障各族學生平等享受高質量教育的權利。

    ——工作權保障切實有效

    完善就業服務。西藏實行城鄉統一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制度,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求職登記等服務。廣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16周歲以上有就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勞動者均可申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制定培訓就業計劃時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和需求,城鄉勞動者可自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機構。2024年城鎮新增就業5.1萬人。城鎮調查失業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零就業家庭持續動態清零。

    積極幫助農牧民轉移就業。採取多種政策措施鼓勵企業吸納當地農牧民就業,農牧民轉移就業人數從2012年的45萬人增至2024年的64.8萬人。2024年,西藏農牧民轉移就業勞務收入達到71.55億元。各地(市)依託區外就業服務站點,加強勞務協作,幫助農牧區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積極解決農牧民在生活、住宿、往返、權益保障等方面的問題。

    多措並舉增加高校畢業生就業機會。拓寬就業渠道,通過實施就業見習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鼓勵各類企業吸納區內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高校、企業建立創業孵化基地等就業服務平台,鼓勵自主創業,對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補貼每人6萬元啟動資金及每年最高2.4萬元場地租金、水電費。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連續多年保持在較高水平。

    ——健康權保障更加均衡

    持續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深入開展健康西藏行動,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將主要健康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從2012年的25元提高到2024年的115元,中央財政按照80%的比例予以撥付,免費向西藏城鄉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西藏人均預期壽命由2010年的68.17歲提高到2020年的72.19歲。

    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全覆蓋。2012年以來,國家和西藏落實投資近76億元,基本建成自治區、地(市)、縣(區、市)、鄉(鎮)、村(社區)五級衛生健康服務網絡,城市公立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設施設備更加完善,服務可及性便利性不斷提高。截至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總數達到7231家(含村衛生室5222家)、床位21551張、衛生技術人員29379人,分別比2012年增長29.79%、112.66%、159.42%。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衛生技術人員數、執業(助理)醫師數分別從2012年的3.29張、3.67人、1.53人,增至2023年的5.90張、8.05人、3.34人。

    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大幅提升西藏醫療服務能力。從2015年起,全國17個對口支援省市203家醫院選派2000餘名專家組團式幫扶西藏各級醫療機構,顯著提高了診療水平,為西藏培養本地醫務人員5536名。醫療機構年總診療人次由2012年的1167萬增長到2023年的1570.57萬,三級以上醫院從3家增加到17家,遠程醫療服務實現鄉鎮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全覆蓋。

    藏醫藥事業獲得傳承發展。制定實施一系列傳承創新發展藏醫藥的政策,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推進藏醫醫療、教育、科研和產業發展。公立藏醫醫療機構數量、衛生技術人員及床位數由2012年的28家、2232人、1364張分別增至2024年的51家、5287人、3260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藏醫藥服務覆蓋率分別從2012年的50%、71%、15%提高到2024年的100%、94.4%、50.04%。獲批全國首個民族醫類國家醫學中心,建成國家民族醫臨床研究基地和5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17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科,先後有3名藏醫專家榮獲國醫大師稱號。持續推進藏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民族藥)工作。

    ——社會保障體系全民覆蓋

    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成。截至2024年底,西藏各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達763.22萬人次,其中,企業職工養老保險41.50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29.98萬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175.53萬人、工傷保險77.92萬人、失業保險42.61萬人、基本醫療保險346.45萬人、生育保險49.23萬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逐年提高,2024年已達到每人每年705元。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住院產生的合規醫療費用、門診特殊病合規醫療費用最高報銷比例達90%,普通門診起付標準降低至年度累計50元,報銷比例為60%。大病專項救治病種擴大到38種,比國家標準多8種。建成並上線全國互聯互通的西藏醫療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單制結算」和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持續提高、覆蓋面不斷擴大。截至2024年,共有22203人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148435人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2024年城市居民低保標準為每月947元,農村居民為每年5340元。

    四、文化權利保障持續加強

    西藏高度重視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發展,不斷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推廣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障藏語言文字學習使用權利,西藏文化建設實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與發展,有效保障了各族人民的文化權利。

    ——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保護

    切實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2012年至2024年,中央和西藏自治區財政累計投入專項資金4.73億元,用於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記錄工作、開展傳習活動及保護利用設施建設等。西藏現有各級各類代表性項目2760項,代表性傳承人1668名。《格薩(斯)爾》、藏戲和藏醫藥浴法已列入聯合國人類非遺代表作名錄,認定國家級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5家、自治區級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12家,命名8個非遺特色縣鄉村、19個非遺旅遊景區(點)、159個非遺傳習基地和153支民間藏戲隊,完成66名高齡國家級、8名自治區級代表性傳承人的搶救性記錄工作,設非遺工坊224家,各類非遺項目得到有效傳承、保護和發展。

    妥善保護文物古蹟。截至2024年12月,西藏調查登記各類文物點4468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2373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70處),世界文化遺產1處3個點(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大昭寺),革命舊址155處,博物館陳列館紀念館43家,革命文物名錄155處。完成277處石窟寺等資源調查,15通碑刻石刻入選國家文物局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錄。2016年至2024年,累計投入資金28.42億元,實施377個文物保護維修項目。積極推進「考古中國」「高原大考古」重大項目,2016年至2024年,實施考古發掘項目102項,其中主動性考古發掘項目70項,搶救性發掘項目32項。舉辦21個文物展,推出10個博物館「雲展覽」。

    科學保護古籍文獻。2018年底,西藏啟動了周期10年、計劃投資約3億元的布達拉宮貝葉經等古籍文獻保護利用項目,目前已完成一期二期項目的驗收。西藏古籍保護中心創新古籍文獻保護手段,截至2024年12月,在全球「雲共享」平台上傳珍貴古籍達6.7萬餘葉,完成1180家收藏單位18000餘函古籍文獻的普查登記,305函古籍成功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累計修復近13990葉破損古籍文獻。2013年,國家組織實施《中華大典·藏文卷》重點文化工程,出版從吐蕃時期至西藏和平解放前的藏文文獻典籍,目前已完成12種201卷,共約1.28億字。2023年11月,出版了《藏醫藥文獻大全》(206冊),收錄了藏醫藥古籍共3022種。

    ——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2012年以來,中央累計投資48.9億元用於西藏公共文化建設。截至2024年,西藏有博物館、陳列館、紀念館共43個,圖書館82個、群藝館(文化活動中心)82個、鄉鎮綜合文化站697個、文化廣場1600餘個,為74個縣(區、市)配備舞台車、圖書車,基本形成五級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創建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14個,命名自治區級民間文化藝術之鄉89個。2023年12月,西藏大劇院順利竣工啟用。

    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可及性。基層文化服務隊伍持續壯大,西藏現有76個縣(區、市)藝術團、153個民間藏戲隊、395個鄉鎮文藝演出隊和5492個建制村(居)文藝演出隊,專兼職文藝演出人員超過10萬人,為廣大農牧民群眾提供「零距離」演出。農村電影放映全面實現數碼化,478套數字電影放映設備每年放映6.3萬餘場電影。2024年,推出舞劇《雪山彩虹》、情景歌舞詩《藏東兒女情》等千餘部高質量文藝精品。創新推出「格桑花演出季」,開展話劇、歌舞晚會、藏戲、音樂會等各類文藝演出88場次,線上線下惠及各族群眾超百萬人次。基層文化設施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建成6312個縣鄉村三級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廣播、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分別達到99.54%、99.67%。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網絡不斷完善,各族人民均能享受公共文化服務。

    推進公共文化服務信息化。實施智慧圖書館和公共文化雲建設,推動縣級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制建設試點。建成唐蕃古道、茶馬古道(昌都段)文物數碼化展廳。利用新技術新媒體傳播手段,面向西藏各族人民常態化提供文藝演出網絡直播、在線學習、活動培訓等文化服務。西藏各級公共文化機構年均開展文化惠民活動10萬餘場次,受益群眾近1500萬人次。持續推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陣地向基層延伸,逐步打通公共文化服務「最後一公里」。

    ——學習使用藏語言文字權利有效保障

    在行政領域保障使用藏語言文字的權利。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法規,西藏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下達的普發性文件、發布的公告同時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藏語言文字。

    在出版、傳媒、生活等領域廣泛使用藏語言文字。截至2024年底,西藏公開發行藏文期刊17種、藏文報紙11種,累計出版藏文圖書8794種、4685萬冊。在傳統報刊、廣播、影視和網絡的基礎上,發展藏語新媒體,各種官方賬號和社交媒體不斷湧現,大大開拓了藏語言文字使用的範圍。民族語言廣播節目年譯製時長超15000小時,民族語言電影年譯製超過80部,民族語言電視節目年譯製時長達7300小時。公共場所設施、招牌和廣告都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藏語言文字標識,藏語言文字在衛生、郵政、通信、交通、金融、科技等領域都得到廣泛使用。

    在教育和術語標準化規範化領域保障學習和發展藏語言文字的權利。西藏中小學校都開設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課程和藏語言文字課程。2015年底,我國第一個少數民族文字的信息技術詞彙國家標準《信息技術 藏文詞彙》正式發布。全國藏語術語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先後於2018年和2022年發布藏語新詞術語近1500條和2200條。2023年開通的漢藏對照術語查詢平台已建有30萬條規範詞語數據庫。

    五、宗教信仰自由有力維護

    西藏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宗教信仰自由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有力維護了宗教和順、社會和諧、民族和睦。

    ——宗教活動依法開展

    中國憲法明確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修訂實施的《宗教事務條例》強化了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權益的維護。藏傳佛教、伊斯蘭教和天主教等多種宗教在西藏長期並存。西藏現有藏傳佛教宗教活動場所1700多處,僧尼約4.6萬人;清真寺4座,世居穆斯林群眾約1.2萬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餘人。西藏堅持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先後頒布實施《西藏自治區實施〈宗教事務條例〉辦法》《西藏自治區大型宗教活動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文件,維護宗教領域正常秩序。公民一切正常宗教活動都由宗教團體或公民自由自願進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信教群眾家中普遍設有經堂或佛龕,藏傳佛教寺廟學經、辯經、受戒、灌頂、修行等傳統宗教活動和寺廟學經考核晉升學位活動正常進行,雪頓節、燃燈節、薩嘎達瓦、轉山轉湖等1700多項宗教民俗活動循例舉行。合法宗教活動得到有力保護,信教群眾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滿足。

    ——活佛轉世傳承規範有序

    國家和西藏各級政府充分尊重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傳統,嚴格落實《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依法規範活佛轉世管理。在佛教團體的指導下,依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製辦理藏傳佛教活佛傳承繼任事宜。2016年,上線「藏傳佛教活佛查詢系統」,實現國內宗教教職人員身份信息互聯網查詢。截至2024年,已有93位新轉世活佛得到批准認定,活佛轉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得到有效維護。

    ——宗教活動場所條件顯著改善

    依法有效保護藏傳佛教寺廟和文物古蹟,持續提升宗教活動場所公共服務水平。在達龍寺、楚布寺等14家寺廟設立圖書分館、非遺分館、古籍館和文物陳列館。2011年以來,統一維修改造寺廟僧舍,修建寺廟養老院,提供醫療衛生服務,98%以上寺廟實現通路、通訊、通電、通水、通廣播電視,大力改善基礎設施,鞏固提升廣大僧尼學修生活條件。

    ——教職人員社會保障進一步完善

    全區僧尼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從2015年開始,西藏積極推進寺廟衛生室建設和僧醫培養工作,逐年提高寺廟僧尼社會保障待遇,積極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政府每年補貼2600多萬元,實現僧尼醫保、養老保險、低保、意外傷害險和健康體檢全覆蓋。

    ——宗教教育與現代教育模式有效銜接

    頒布《宗教院校管理辦法》,規範宗教院校管理,提高宗教院校教育教學質量,加強宗教人才隊伍建設。全國共規劃建設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西藏佛學院等9座藏語系佛學院,總投資9.2億元。有效銜接寺廟傳統學經體系和「三級學銜」現代教育模式,西藏130名僧人獲得藏傳佛教最高學銜「拓然巴」學位,西藏佛學院及其10所分院現有學經僧人3000餘人。整理出版藏文《中華大藏經(藏研版)》《雪域文庫》等文獻典籍,發行藏文《中華大藏經》電子版,印行藏傳佛教儀軌、傳記、論著等經典的單行本,滿足僧尼和信教群眾的多樣化學修需求。積極推進藏傳佛教研究,藏傳佛教科研體系日益完善。

    六、環境權利保障充分有效

    西藏始終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牢記「保護好青藏高原生態就是對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最大貢獻」的使命,在現代化建設中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不斷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水平,推動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西藏成為世界上生態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人民生態環境權利保障水平不斷提升。

    ——環境權利保障制度更加健全

    2023年4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西藏自治區頒布《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冰川保護條例》,出台《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貫徹實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決定》《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 加快建設美麗西藏的決定》。環境權利保障法制體系不斷健全,為保障各族人民環境權利提供了重要法律制度支撐。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不斷完善

    西藏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47個,總面積達41.22萬平方公里。根據第二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西藏現有陸生野生脊椎動物1072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46種。已記錄有維管束植物7504種,其中西藏特有植物1075種,國家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169種。系統保護以33條重要河流為主的江河源,實施拉薩河、年楚河、哲古湖等水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劃定河湖管理保護範圍,加強水源涵養能力建設。設立三江源國家公園(唐北區域)。西藏主要江河、湖泊水質整體保持良好,達到國家規定相應水域的環境質量標準。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顯示,西藏林地、草地、濕地、水域等生態功能較強的地類增加到108.11萬平方公里。

    ——環境監測實現常態化

    西藏穩步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重點開展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空氣質素等監測網絡布點,持續開展川藏鐵路沿線、珠峰絨布河等典型區域環境監測。2016年以來,西藏環境空氣質素優良天數比例達99%以上,主要城鎮環境空氣質素整體保持優良,7個地(市)環境空氣質素均達到國家二級及以上標準。2024年,拉薩市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素排名中位列第一名。珠穆朗瑪峰區域環境空氣質素持續保持在優良狀態,達到一級標準。

    ——城鄉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西藏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美麗宜居示範村創建工作指導意見》《西藏自治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美麗宜居示範村認定辦法》,劃定農牧區人居環境工作的方向與重點任務,解決垃圾分類處理、污水排放、農業面源污染等問題。截至2024年底,改造農牧區戶用衛生廁所43萬座,普及率達到80.3%,更多農牧民群眾用上了乾淨整潔衛生的廁所,公共環境質量持續提升。通過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等,基礎設施得到改善的同時,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逐漸增強。2022年3月,總投資9.43億元的拉薩市中心城區水系生態治理一期工程已完成,總投資24億元的二期工程正在推進,通過水系連通、截污、景觀提升,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在海拔4300米以下地區共消除「無樹村」1079個、「無樹戶」10.47萬餘戶,全面實現消除「無樹村」「無樹戶」目標。開展鄉村綠化美化行動,在2261個行政村完成植樹造林1031萬餘株。開展拉薩南北山綠化工程等項目,共完成營造林1057.61萬畝、森林撫育382.64萬畝。通過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人均綠地面積大幅提高,城鄉周圍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生態補償制度有效落實

    統籌生態保護與民生改善。2017年,發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2018年至2024年,落實各類生態補獎資金953.96億元。2021年以來,西藏落實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69.3億元,1.78億畝國有林和非國有林得到有效管護,森林資源獲得顯著增長,210多萬農牧民從中直接或間接受益。生態補償制度增加了農牧民的收入,有力提高了保護生態的積極性,促進了生態環境的改善。制定《西藏自治區生態崗位管理辦法(試行)》,通過設立生態崗位,推動生態領域綠色就業、創業和增收。2016年至2024年,年均為群眾提供生態保護崗位51.6萬個,實現年人均收入3500元。

    七、特定群體權利平等保障

    新時代中國人權保障平等惠及每一個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對西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的權利保障,不斷完善權利保障機制,使各類特定群體共享人生出彩和夢想成真的機會。

    ——婦女權利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西藏自治區人大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不斷加大對婦女的權利保障力度。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西藏自治區婦女發展規劃(2021-2025年)》,規劃部署「十四五」時期婦女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

    婦女政治權利得到保障。《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明確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保障婦女參加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政治權利。西藏出席黨的二十大代表、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女性佔比分別為36.6%、28%和22.6%。出席西藏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十二屆自治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女性佔比分別為32.4%、30.6%和28.1%,西藏100%的行政村(社區)有女性「兩委」成員。

    婦女健康保障條件進一步改善。實施母嬰安全及健康兒童行動計劃,婦女乳腺癌和宮頸癌篩查50餘萬人。落實孕產婦住院分娩優惠政策,農牧民孕產婦住院分娩除享受全額醫療費用報銷外,還可以享受一次性住院分娩補助1000元和提前待產生活補助300元。近五年來,西藏累計為26.7萬餘名農牧區孕產婦提供住院分娩補助資金超過2億元。西藏住院分娩率從2012年的75.8%提升到2023年的99.15%,孕產婦死亡率降至38.63/10萬。2023年,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女性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17.73萬人和161.52萬人。

    女性受教育水平顯著提升。義務教育階段性別差距基本消除,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中女性在校生比例均保持在50%以上。

    ——兒童權利保障力度不斷加大

    兒童權利保障制度進一步健全。西藏自治區人大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從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六個方面,對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作出規定。出台《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辦法》,通過人大法定監督職能,推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協調聯動機制和各項工作措施貫徹落實,加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源頭管控。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西藏自治區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西藏建有少年法庭32個,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團隊82個,未成年人一站式檢察詢問救助中心11個。

    兒童健康保障水平不斷提升。面向6-36月齡兒童免費發放營養包,約16萬名兒童受益。2013年開始試點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2016年在74個縣(區、市)實現全覆蓋,2021年將兒童營養改善項目納入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和鄉村振興工作。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出台西藏自治區母嬰安全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健康兒童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嬰兒死亡率降至2023年的5.37‰。

    兒童關愛保護體系更加健全。組織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基本權益得到全面保障,監護體系更加健全,關愛服務更加精準高效,安全防護水平顯著增強。實施「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項目,累計發放助學金7662萬元,有效維護了孤兒受教育權。西藏共有11個兒童福利機構,持續提高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最高達每人每月1982元。

    ——老年人權利保障成效顯著

    養老服務制度體系不斷完善。西藏制定《關於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實施方案》《西藏自治區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編制養老機構護理服務規範、人員管理規範、應急管理規範、食品安全規範等18項西藏自治區養老機構地方標準。

    養老服務形式豐富多樣。西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建民營等方式引入社會力量開展養老服務,65家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文化娛樂等服務。80家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中心對有意願集中供養的老人提供集中供養服務,截至2024年底,已集中供養5836人。另外還為7135人提供分散供養。

    適老化建設持續推進。印發《關於「十四五」時期推進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工作的實施方案》,以「室內行走便利、如廁洗澡安全、廚房操作方便、居家環境改善、智能安全監護、輔助器具適配」為主要目標,對符合相關標準、具備基礎改造條件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截至2024年底,累計為2315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探索推進智慧養老服務平台建設,2023年西藏首個市級養老服務質量指導中心正式投用,中心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數據庫為基礎,提供體徵監測緊急救助、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等基本服務,讓養老變得更加智慧、便捷。開展「科技助老、聯通美好」等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教育培訓活動,幫助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跨越「數字鴻溝」,方便日常生活。

    ——殘疾人權利保障更加有力

    殘疾人康復事業快速發展。西藏建立0-8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2019年至2024年,為9530餘名0-14歲殘疾兒童提供手術、康復訓練、輔具適配等救助服務。為7.3萬人次殘疾人提供精準康復服務,為6萬人次殘疾人開展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殘疾人基本康復覆蓋率和輔助器具適配率都達到95%以上,處於全國領先水平,殘疾人康復服務網絡進一步完善。

    殘疾人社會保障全覆蓋。城鄉殘疾人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均達到100%,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應補盡補,共計投入11億元資金,補貼50餘萬人次。對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按照「應保盡保、應扶盡扶」原則,納入農村低保、臨時救助和城鄉醫療救助範圍。

    殘疾人受教育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推動殘疾人教育普惠發展,近5年來,3205名殘疾兒童隨班就讀,送教上門服務2604人,義務教育入學率穩定在97%以上。截至2024年,西藏建有7所特殊學校,在校學生1035人,每人每年享受6000元「包吃、包住、包基本學習費用」經費和公用經費。

    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制定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自主創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使用、職業培訓、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等專項政策,全方位、多渠道為殘疾人就業創業創造機會。5年來,殘疾人就業創業培訓7476人次,2020年至2024年分別實現新增就業354人、424人、521人、720人、862人,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速。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近三年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累計9564名。截至2024年,西藏城鄉持證殘疾人就業人數達21237人。

    殘疾人無障礙環境建設穩步推進。針對西藏特殊環境,在全國率先實施每戶3.5萬元標準的少數民族邊境縣區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954戶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受益。在西藏全區實施無障礙旅遊戰略,為觀光遊客提供優質服務。2016年8月,西藏自治區圖書館首個視障閱讀室正式對外開放。

    八、人權法治保障水平穩步提升

    法治是人權最有效的保障。西藏深入推進依法治藏,將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西藏人權法治化水平持續提升。

    ——科學立法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

    西藏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貫徹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各項法律。截至2024年底,西藏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先後制定實施171件地方性法規和具有法規性質的決議、決定,其中現行有效136件、廢止35件,確保公民依法享有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環境權利。

    —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實現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出台《西藏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西藏自治區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規定》《西藏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建立行政聽證制度,強化權力制約監督。依法公開政務信息,推動網絡執法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拓展網絡安全、信息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網絡執法監管。

    ——人權執法司法保障有力推進

    西藏各級司法機關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依法保障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司法訴訟活動中,根據訴訟參與人的需要為其聘請翻譯或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審理案件、製作法律文書,保障少數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參與訴訟的權利。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2016年1月至2024年12月,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416件,結案1397件,發放司法救助金2869.15萬元。

    嚴格貫徹落實罪刑法定原則和疑罪從無原則,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依法保障律師閱卷、質證、辯護等權利,各級看守所規範設計建設律師會見室,提高律師會見工作效率。結合西藏地廣人稀實際,依託科技信息技術手段,設置遠程視頻會見場所,配備遠程視頻會見系統,拓寬會見渠道,切實保障會見,確保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開展。

    監獄和看守所充分保障服刑人員和被監管人員的申訴、檢舉、控告等權利,主動接受檢察機關、執法監督員和社會力量的監督。人民檢察院在派駐檢察之外創設巡迴檢察制度,對西藏監獄和看守所實行巡迴檢察,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服刑人員親屬代表等人員擔任執法監督員。

    ——人權教育培訓和知識普及廣泛開展

    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傳教育,出台《西藏自治區法治宣傳教育條例》《關於在全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西藏自治區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在普法中普及人權知識。加強對公職人員的人權和法治知識培訓,「八五」普法以來,圍繞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運用「學法風暴」線上學法平台,開展各類主題考試30餘場次,參考人數超過160萬人次。開好各級各類學校法治教育課程,在法治教育中融入人權知識,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覆蓋率100%。實施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截至2024年,選樹「法律明白人」2.21萬名,培育「農牧區學法用法示範戶」5863戶,創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71個。擴大村(社區)法律顧問隊伍,實現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加強憲法、民法典普及宣傳,各族人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蔚然成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

    結束語

    人權不僅僅是一個偉大的名詞,更是一種切身體驗和實際獲得。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西藏人民生活得幸不幸福,在他們的臉上就可以看到。今天的西藏,各族人民臉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恰如高原上綻放的格桑花,充分顯示出西藏人民享有廣泛人權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年來,美國等西方國家反華勢力和達賴集團出於政治目的,罔顧基本事實,四處散播謊言,極力渲染所謂的「西藏人權狀況惡化」,這完全是假人權保障之名,圖分裂破壞之實。謊言重複一千遍依然是謊言,西藏的人權保障成就,不會因為謊言而被遮蔽、抹殺,西藏各族人民在新時代人權保障康莊大道上的堅定步履,不會因為謊言而徘徊或停歇,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人權的信心與舉措,不會為任何勢力所阻撓和遲滯。

    春華秋實十餘載,砥礪奮進正當時。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是沿着中國人權發展道路在雪域高原書寫的壯麗華章,力度前所未有,成就前所未有。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時代新征程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將繼續順應西藏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推動西藏人權事業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續寫雪域高原人權保障新篇章。

責任編輯:蔣璐 《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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