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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天水圍拘藝人周永恆 涉行人路踩「風火輪」

警方天水圍拘藝人周永恆 涉行人路踩「風火輪」

責任編輯:蔣璐 2025-03-25 08:27:36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天水圍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人員昨日(24日)在區內進行反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於傍晚約6時10分在天湖路發現一名男子在行人路上懷疑使用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隨即將他截停。

    經初步調查該名姓周(40歲)男子涉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在行人路上駕駛」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據悉,被捕男子為藝人周永恆,消息指他被捕時一度反抗,最後被制服。據了解,警方其後對周永恆進行酒呼氣測試及毒品或藥物快速口腔液測試,而兩項測試均通過。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應與一般汽車共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如沒有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而在道路上使用汽車,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如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警方非常重視道路安全,將繼續採取相關的執法行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並需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記者 區天海)

    頂圖:藝人周永恆涉踩「風火輪」被捕。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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