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16號公布,自2024年12月27日起施行)
美國近日再次宣布向中國台灣地區提供大額武器援助並出售武器,美國「2025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包括多項涉華消極條款,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英斯圖公司、哈德森技術公司、薩羅尼克科技公司、雷神加拿大公司、雷神澳大利亞公司、愛爾康公司、國際海洋工程公司等7家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及相關高級管理人員採取以下反制措施:
一、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
二、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本決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清單
外交部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反制清單
一、英斯圖公司(Insitu, Inc.)
二、哈德森技術公司(Hudson Technologies Co.)
三、薩羅尼克科技公司(Saronic Technologies, Inc.)
四、雷神加拿大公司(Raytheon Canada)
五、雷神澳大利亞公司(Raytheon Australia)
六、愛爾康公司(Aerkomm Inc.)
七、國際海洋工程公司(Oceaneering International,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