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低空經濟發展條例》二審徵求意見
廣州為低空經濟立法
擬推動空中通勤等新業態
在廣州,「打飛的」上班將不是夢!10月22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在官網公布了《廣州市低空經濟發展條例(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據介紹,《廣州市低空經濟發展條例》擬於2024年11月進行第二次審議並交付表決。
《徵求意見稿》共8章43條,內容包括低空經濟的基礎設施、飛行服務、產業發展、安全保障、法律責任等。其中明確,廣州將逐步開通市內、城際、跨境等低空客運航線,推動發展交通聯程接駁、空中通勤、商務出行、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飛行等低空出行新業態。此外,《徵求意見稿》也關注到了低空經濟目前發展面臨的基礎設施建設、適航審定等難題,明確支持本市從事設計研發和生產製造的低空經濟領域企業開展適航審定,並推動相關標準制定。
逐步開通市內、城際、跨境等低空客運航線
《徵求意見稿》指出,廣州將探索低空飛行在各領域的場景創新應用,包括空中交通、物流、文旅體、應急處置、醫療救護、農業、政務服務等領域。
法規明確,廣州將逐步開通市內、城際、跨境等低空客運航線,推動發展交通聯程接駁、空中通勤、商務出行、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飛行等低空出行新業態。
在物流應用方面,推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城市、農村、山區、海島等開展貨物運輸、末端配送、應急遞送等物流場景的應用。交通運輸、商務部門應當支持物流企業開展外賣即時配送、商務閃送、快件轉運等低空物流業務,構建區域低空物流網絡。
在文旅體應用方面,廣州將推動低空文化園區、飛行營地等建設,支持企業開展低空觀光旅遊、低空飛行表演與培訓、低空賽事、低空運動、低空文化交流等活動,打造低空旅遊網。
在應急處置、醫療救護、消防救援等領域的應用方面,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推動具備條件的重點醫院、血站、醫療檢驗中心等,運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對血液製品、檢測樣本、供體器官等進行快速轉運。
此外,法規提出,支持南沙建立實施海陸空全空間無人體系准入標準,推動物流配送、低空交通、海洋監測、防災減災、應急救援、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以及海上搜救等領域開展無人設備產業化應用。
可在公交站、醫院等地布設地面配套設施
目前,我國低空飛行面臨的一大困難是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後。而此次立法中,專有一章關注低空飛行的基礎設施建設。
《徵求意見稿》指出,廣州市將編制本市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規劃組織建設低空飛行服務站,加強低空智聯網基礎設施建設。
在地面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上,廣州空港委應當會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統籌推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起降中轉、貨物裝卸、乘客候乘、航空器存放、能源補充、維修保養、飛行測試等地面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保障低空應用場景需求。
社會資本可以依法參與地面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在符合經濟、技術、環境可行性論證的城市核心商務區、交通樞紐站點、醫院、公園、學校、體育場館、旅遊景區、島嶼等,布設地面配套基礎設施。
支持廣州低空經濟領域企業開展適航審定
適航審定是不少低空飛行企業發展面臨的共同難題。《徵求意見稿》明確,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制定政策措施支持本市從事設計研發和生產製造的低空經濟領域企業開展適航審定;支持駐穗適航審定機構建設,按照規定給予用地、人才以及科研設施設備建設支持,提升適航審定能力。
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培育適航審定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培訓、諮詢、適航驗證和試驗試飛技術支持等服務,協助適航審定機構開展適航標準起草、適航驗證研究、關鍵審定技術攻關等工作。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將參與相關標準制定,明確推動低空經濟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牽頭或者參與起草航空器適航審定、低空飛行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服務保障等領域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制定相關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羊城晚報記者 柳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