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逾百名「示威者」在香港理工大學外非法聚集,並與警方發生衝突,一名女學生被捕,她在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今日(1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9個月2個星期。
法官判刑時指,雖然本案非法集結非精密部署,但「示威者」明顯有備而來,否則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集結過百人及均攜有雨傘等常見裝備,但接納被告在案中並非策劃者。法官考慮到案發地點非主要幹道,非法集結因警方驅散而結束,故以監禁15個月為起點;被告在審前認罪,她案發時僅19歲,因案患上焦慮症後仍積極工作和學習,故酌情減刑,最終判監9個月2星期。
23歲被告曾曉琳,報稱學生,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被告早前承認的案情指,2019年11月28早上8時許,約100名「示威者」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非法聚集,由科學館廣場向科學館道推進,以傘陣與警方防線對峙,要求警方釋放理大內的「示威者」,並向防線推進;警方發出警告後驅散並拘捕135名「示威者」,曾曉琳在華懋廣場外被捕,身上被搜出雨傘、護目鏡、雨衣等物品。
另外,同案19名被告為吳肇韜、何兆川、陳思晨、高敬希、陳綺敏、王穎彤、許巧靜、洪妙賢、陳東城、鄧耀雄、鄭肇其、施雄國、鄭瑞琪、陳正雯、蔡蒨盈、程曉君、鍾靜純、江麗華及劉頌祈,均不認罪,仍在審訊當中。(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