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與金管局就場外衍生工具結算制度下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名單的年度更新,今天(17日)發表聯合諮詢文件。相關人士可在今年5月16日或之前向證監會或金管局提交意見。
根據最新的年度檢視,監管機構建議將一家機構加入金融服務提供者名單,以確保該名單保持適用和恰當。若更新獲採納,預定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監管機構稱,在結算制度中引入了金融服務提供者的概念,以識別在香港以外地區的主要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商。香港以外的主要交易商(即金融服務提供者)與訂明人士(即認可機構、核准貨幣經紀或持牌法團)之間進行的某些交易需要進行中央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