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年本港工業意外頻生,申訴專員公署就建造業職安健監管工作,進行歷來最大規模的主動調查。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16日)公布調查結果,並向勞工處、屋宇署及發展局提出共40項主要改善建議。調查發現有多宗個案,合資格檢查棚架人士貿然簽署以確認安全,甚至根本未檢查,就預先一次過簽多張表格。而勞工處的處罰往往只是幾千元。
陳積志表示,今次調查是針對高風險作業的規管,例如竹棚架、吊機、吊運等,這些裝置或機械,這些裝置必須由合資格人士檢查及簽署確認安全,但發現多宗個案,合資格人士未有檢查便簽署,甚至一次過簽訂多張表格,包括未來日子。其中一例是住宅單位要在外牆搭吊棚,進行更換外牆去水喉工程,相關合資格人士竟在搭棚前已簽署好確認安全的「棚紙」。勞工署又曾經調查一宗涉及起重機的致命工業意外,發現有兩名本身是註冊工程師的合資格人士,原來在不同日子,包括風暴過後,簽署數張指定表格,證明相關起重機處於安全操作狀態,但其實他們並無檢查。
調查又發現,2018年至2023年期間,建造業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罪成者,每年平均罰款金額只介乎8000多元至10500多元,相對高昂的工程費用和巨大金錢收益,阻嚇力不足。其中被定罪最多及次多的兩名承建商,上述6年間分別被定罪共77及56次,可見部分頑劣的承建商漠視職安健的程度令人震驚。
屋宇署工作方面,報告透露調,多年來屋宇署一直遺漏處理勞工處轉介的個案。在2011年至2021年的10年間,該署只曾就一宗個案向承建商採取過一次紀律處分,且此唯一紀律處分個案是一宗在2009年發生的致命事故,但要延至2015年才完成紀律處分,當中過程冗長且效率低。
報告建議勞工署必須多管齊下加強監察,包括研究就各種高風險作業制定檢查清單的範本,要求合資格人士,備存檢查紀錄,並引入抽查機制等。長遠而言,勞工署應該研究建立電子平台,讓各方合資格人士可以上載檢查紀錄和表格,以便監察和突擊抽查。勞工處回應指,正詳細審視及研究報告的內容,並積極跟進建議。(撰文/攝影 李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