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4月7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原黨委副書記、主任李全強受賄案,對被告人李全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對其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