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6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韓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宣判,推翻一審判決,判定李在明無罪。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去年11月一審認定李在明作為總統競選人說謊,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他一年監禁,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