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男子因販運危險藥物,違反《危險藥物條例》,今日(2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4個月。
海關人員於2024年11月14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該名離港男旅客,並在其所穿的球鞋鞋墊內搜獲約0.3克可卡因,他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有相當的阻嚇作用,並反映了販運危險藥物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