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建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建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出入私人會所並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建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建新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