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省級總林長簽發山西省2025年第1號總林長令——《關於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令》,要求各級林長嚴格做好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防範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切實保障林草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春季歷來是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災高發期,隨着農事生產、清明祭祀、旅遊踏青等活動開展,加之全省降水偏少、氣溫偏高、大風天氣增多等各類隱患交織疊加,防火工作形勢十分嚴峻。
總林長令要求,各級林長要全面壓實防控責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全面落實「省、市、縣、鄉、村、護林員」六級森林草原防火網格化管理,常態化開展巡林督查,構建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體系。對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要強化野外火源管控,突出重點區域和重要目標,紮實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建立隱患台賬和責任清單,實行銷號整治。嚴格落實野外用火審批、入山檢查、日常巡護等制度,強化防火宣傳教育,推進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機制落地見效,加大對違規用火行為及森林草原火案的查處打擊力度,堅決將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處理好旅遊和防火的關係,堅持安全第一,及時發布林區禁火令,高效防範風險。
要加強基礎能力建設,狠抓林長制考核問題整改,加快推進防滅火專業隊伍建設,配備配齊防撲火裝備,注重加強高科技技術運用,實現人防、物防、技防高效聯動。森林草原防火重點縣要率先編制森林草原防火專項規劃,統籌推進預警監測、隊伍裝備、林區路網、阻隔系統、應急通信、以水滅火設施等基礎能力建設,系統提升綜合防控水平。
要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嚴格按照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強化針對性演練,動態優化部署,有效應對極端情況。在高火險期要及時組織隊伍靠前駐防,紮實做好裝備檢修和物資儲備,開展攜裝巡護,時刻保持臨戰狀態。省際之間、市縣之間要持續健全完善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預警監測和會商研判,多措並舉,同向發力,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林草火災和人員傷亡兩條底線。(牛建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