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於2月12日展開打擊毒品行動,搗破一個毒品包裝及儲存倉庫。人員在福澤街一住宅大廈地下大堂截查一名姓何(31歲)男子,在其身上檢獲約28克可卡因,其後搜查該男子的住宅單位,發現一名姓林(30歲)男子及一名姓田(31歲)女子,檢獲約1580克可卡因,約230克氯胺酮及約45克冰毒。3人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行動中檢獲的毒品市值約132萬元。
該名姓何被捕男子已被暫控兩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今日(14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另外兩名被捕人均已獲准保釋侯查,需於3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