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元朗暴動案,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案件經歷逾50日審訊,去年12月12日下午在區域法院裁決,全部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告今日(1月22日)進行求情,將於下月27日判刑。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7人被控一項暴動罪,指被告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首被告林卓廷辯方求情稱,林卓廷的行為非有預謀,案件「純屬偶然」。法官當即斥責「一開始或許是偶然,但接下來的行為就未必是偶然了,千萬不要說所有的罪責都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