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表示,近日在陸路邊境口岸緝獲多宗市民非法由內地攜帶蘭花返港案件,當中有市民誤以為人工培植蘭花並非受管制。為免市民誤墮法網,海關聯同漁護署已加強在各陸路邊境口岸宣傳,並向市民派發《旅客過關小錦囊》 和有關瀕危物種管制傳單,提醒市民各類物品進出口管制。
海關提醒市民,蘭花是受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 管制的物種,包括人工培植品種,進出口均需申請許可證。任何人在未領有所需許可證下進出口瀕危物種,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記者區天海)
圖源:香港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