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2隊同聯同海關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8日)在機場入境大堂進行反毒品行動,在一名姓劉(28歲)本地男子及姓廖(28歲)內地女子的2個行李箱內,檢獲重約7.7公斤海洛英,市值約425萬元,遂將兩人拘捕,涉嫌「販運危險藥物」。
經進一步調查後,人員在機場入境大堂以「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名姓葉(18歲)本地男子,3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販毒集團會透過不同途徑,招攬及利誘其他人參與販毒行為,將毒品從海外地區運入香港。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協助販毒行為即屬違法。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