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香港商報從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獲悉,近日,廣東省出台《關於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該《若干措施》聚焦政策、對象、服務、要素、組織等5個方面進行創新,涵蓋6個方面27項內容,通過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加快形成覆蓋全面、統籌城鄉、分層分類、精準高效、公平規範、溫暖便捷的具有廣東特色的綜合救助格局。
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實現標準統一、制度並軌
廣東省民政廳副廳長陳奇在發布會上表示,廣東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並已連續14年將「提高低保、特困人員等保障水平」列為粵省十件民生實事之一。這也使得廣東的社會救助保障標準在全國保持領先地位。
目前,廣東已經將教育、農業農村、殘聯等12個部門所涵蓋的18類困難群眾,總計近490萬人,都納入了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的範圍內。這一舉措確保了常態化救助幫扶的及時性和有效性,為粵省近160萬名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特困、低保邊緣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提供了有力的生活保障。
《若干措施》進一步明確了低收入人口的範圍,這不僅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人員,還涵蓋了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等。這一政策旨在確保改革發展的成果能夠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到困難群眾。
《若干措施》對各項低收入人口救助政策進行了統籌,實施分層分類的綜合救助策略。對於困難家庭中的特殊困難群體,該政策不僅完善了長效保障機制,還加強了服務救助機制。同時,為了防止返貧,政策還推進了幫扶與社會救助的有效銜接,對不同類型的脫貧人口進行了分類管理。
此外,對於在廣東省內突遇困難的人員,政策取消了戶籍地、居住地的申請限制,確保他們能在急難發生地得到及時的臨時救助。對於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政策也提供了諸如臨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就業救助等多方面的幫助。特別是針對殘疾兒童,政策加強了康復救助,實現了居住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的全面覆蓋。
需要指出的是,《若干措施》不僅注重物質救助,還加強了服務救助,確保了各類困難群眾在生活、照護和支持等方面得到全方位的幫助。同時,政策還推動了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標準統一和制度並軌,進一步促進了社會公平與和諧。
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層分類的綜合救助工作體系
近年來,廣東不斷利用數字化手段提升主動發現能力,結合「個人申報」、「基層走訪」以及「信息監測」等多種方式,逐步實現了從單純的「人找政策」模式向「政策找人」與「人找政策」相結合的轉變。
根據《若干措施》的規定,為進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的動態監測,廣東已着手優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及數據庫。同時,也在加速推進「粵眾扶」綜合救助信息系統的建設,該系統將跨越不同層級、地域、系統和部門,實現更高效的救助服務。此外,各單位將藉助「粵治慧」省域治理數字化總平台和「粵省事」平台,確保救助幫扶信息的實時反饋,進而構建出「一戶(人)一條救助鏈」的精準救助機制。
《若干措施》還進一步提出,將由民政部門主導,並協同相關部門,以「粵眾扶」為基礎,構建一個綜合救助服務平台。此平台將橫向聯動相關部門、群團組織、提供惠民補貼(服務)的單位以及社會力量,縱向則貫通省、市、縣、鎮、村五級。該平台不僅宣傳展示救助政策,還匯聚救助資源、社會組織孵化、慈善信息以及志願服務等,旨在為困難群眾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高效服務。(記者 賴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