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集團合夥人 馮南山 Paxson
近期,有關內地嚴格對超級富豪包括不少香港及美國上市的中資公司及跨國公司大股東,以及有較多海外資産的高淨值人士的海外投資收益,徵收高達20%稅的消息,引起了廣泛關注。筆者建議內地高淨值人士應盡快重新審視其海外資産組合和結構,評估其潛在的內地稅務風險。如需要,應盡快重組架構以合法合規形式保障海外資産,並同時降低稅務成本。
現時不少高淨值人士都擁有境外資產或者離岸架構等,但可能由於其早前未必充分了解法例,因而導致未能完整申報海外收入的稅項。在國際打擊雙重不徵稅和「共同申報準則(CRS)」框架下,全球多國包括中國之間頻繁交換財産和稅務資料以防止跨境避稅,富裕人士的海外收入亦隨之透明。
按照中國內地稅法規定,內地高淨值人士需要為其在境內及境外的投資收益繳納稅款。隨着內地稅務合規的加強執行,更多高淨值人士關注個人收入、未來資産、海外身份的優化配置。如果籌劃恰當,適當運用境外稅務優惠政策,比如香港與內地稅率差、稅收協定優惠待遇、稅收抵免、港府離岸利潤免稅及資本增值免稅等政策,再配合信託、家辦或者其他投資架構和稅務居民身份等「組合拳」,高淨值人士的海外投資收益的總稅務成本是有機會合法地大幅下降或者遞延的。
「一國兩制」下香港獨特的稅務優勢
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內地和香港分別各自實施其不同的稅務系統。當中,香港沒有資本增值稅、股息稅和遺産稅,而其個人稅的徵稅範圍對比其他國家亦相對狹窄。再者,與內地的成文法司法系統不同,香港沿用國際普遍認受的普通法系統,因此,在香港進行資產配置、搭建海外架構和信託安排的稅務優勢更爲突出。
相較於其他低稅的海外國家或地區,香港以臨近內地的獨特地理位置及特有的政策支持,日益吸引內地投資者及人才通過不同入境計劃獲得香港居民身份。
然而,需要留意的是,雖然在香港投資或進行資產配置可能帶來稅務上的便利與優勢,但稅務規劃及身份配置是一個複雜且個性化的過程,需要根據個人情況和最新政策進行專業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