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財政預算案》建議明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3%的酒店房租稅。立法會今日(23日)以63票贊成、7票反對、12票棄權,通過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徵收酒店房租稅是政府全面財政整合計劃的一部分,以期在數年內讓政府回復收支平衡,並預留充足時間予酒店及賓館業界作相關準備。
許正宇説,預計全港約有320間酒店和180間賓館須繳交酒店房租稅,涉及約92000個房間,每年可為政府帶來11億港元額外收入,為政府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時,亦不會對普羅市民造成影響。
許正宇表示,參考香港旅發局數據,3%酒店房租稅只佔過夜旅客在港消費總額很小部分,不會影響他們整體消費意欲或阻礙選擇香港作為旅遊目的地。多個國家或城市亦有就酒店住宿徵收酒店房租稅或增值稅。
許正宇強調,徵收酒店房租稅絕對不是針對某一個界別,而是從整體方向檢視在經濟和財政上的需要。至於為何待明年1月1日才徵收,他表示是考慮到如何讓整件事更好的在業界「落地」,讓業界更充分知道相關情況和執行的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