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15日)表示,一款標示為「廯康王草本乳膏」的外用產品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的藥物成分,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
衞生署指出,署方根據一宗由醫院管理局轉介的個案,早前從一間位於荔枝角的處所購獲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產品的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丙酸氯倍他索」「咪康唑」及「特比萘芬」。有關產品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與警方今日到該處所展開行動。行動中,一名57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警方拘捕。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咪康唑」及「特比萘芬」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的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圖: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