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4日電 記者14日從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郝宏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郝宏軍生於1962年12月,1984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他曾任遼寧省大連市委常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遼寧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等職。
今年2月,官方通報郝宏軍在任上被查。7月,官方通報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敗壞任職單位選人用人風氣」「大肆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等。
郝宏軍還被指「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大肆干預插手案件處理,嚴重敗壞紀檢監察幹部形象」。
今年上半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就立案紀檢監察幹部2482人,處分1647人,移送司法機關73人。有評論認為,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紀檢監察幹部並公開通報相關數據,釋放出紀檢監察機關從嚴整肅隊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刀刃向己、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中新社記者 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