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商業罪案調查科及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聯同各總區人員,於4月7至17日在全港多區展開代號「謀攻」的行動,打擊騙案、科技罪案及洗黑錢罪行,共拘捕503人,涉款15.6億港元。
行動中,警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於全港多區拘捕333名男子及170名女子,年齡介乎18至80歲,涉嫌「串謀詐騙」、「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共偵破404宗騙案及科技罪案,主要涉及電話騙案、網上購物騙案及網上求職騙案,涉及款項共15.6億元。
騙取內地居民銀行卡資料 在香港購買金飾清洗黑錢
今次行動中,警方留意到兩個活躍於內地和香港的犯罪集團,負責清洗香港及內地騙案的所得款項。第一宗案件,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與深圳公安留意到自2024年底,一個跨境犯罪集團騙取內地居民銀行記帳卡的資料,再在香港珠寶店購買黃金金飾清洗犯罪得益。
集團主腦從內地各省招募傀儡,然後分批帶他們經陸路口岸來港,並為他們提供賓館住宿。留港期間,集團主腦會指示他們去到不同珠寶店以電子支付方式,購買黃金金飾,金額由數萬至數十萬不等,其後他們會將黃金金飾交到其犯罪團夥處理。
左起: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呂智豪、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孫伊琪。
警方發現該犯罪集團涉及240宗發生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的內地騙案,涉款高達1850萬元人民幣。今年4月8日,警方聯同深圳公安聯手展開執法行動,公安於內地以詐騙罪拘捕17人,包括主腦及曾經到港買金飾的傀儡;同日,警方亦當場拘捕3名剛購買金飾的男子(25至48歲),成功瓦解一個跨境犯罪集團。警方在他們身上檢獲34件的黃金金飾,總值約836000港幣。2名被捕人各被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已於4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還押至7月4日再提訊。餘下一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犯罪集團安排內地人到港開設銀行戶口
另一宗案件,有鑑於內地人士來港開戶清洗黑錢趨勢上升,因此警方加強執法。同樣於去年底,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國家反詐中心及內地公安交流情報,發現一個跨境犯罪集團會安排內地人士分批帶內地傀儡經陸路口岸到港,提供虛假文件,例如內地銀行文件、工作證明、電費單等給內地傀儡,到本地銀行開設戶口。
4月10日至15日,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與內地公安聯手展開執法行動,首先在內地搗破一個製造假文件工場,拘捕12人。4月15日,警方拘捕4名本地人士,涉嫌「洗黑錢」罪,分別2男2女(20至50歲),報稱職業為運輸人士、售貨員及家庭主婦等;檢獲6部電話,4張銀行卡等。
4名被捕人士為本地傀儡户口持有人,涉及9宗本地投資騙案,當中包括求職騙案,假冒官員及假冒客服案件,總值約港幣106萬騙款。4人目前已獲准保釋候查。
犯罪團夥涉及於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發生的61宗本地騙案,涉及金額達2670萬港幣。而集團所開立的傀儡戶口用來收取騙款。
警方籲市民小心保護個人資料
警方強調,「洗黑錢」乃嚴重罪行,市民切勿開設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或將銀行戶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
警方提醒市民應「唔租、唔借、唔賣」,切勿借出、租出或出售戶口(包括銀行、證券及儲值支付工具戶口等)予他人,戶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戶口持有人可能已干犯「洗黑錢」罪。
警方又呼籲市民小心保護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銀行、稅務等文件,以及自拍照片、錄像等可以用作網上開戶或借貸的個人資料及訊息。如懷疑當中涉及詐騙活動,切勿參與。如有懷疑,可以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市民亦可下載流動電話應用程式「防騙視伏APP」(Scameter +),以辨識詐騙及網絡陷阱,減低受騙風險。(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