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併表管理指引(試行)》(下稱《指引》)。《指引》起草遵循全面性、實質性和有效性原則。一是明確併表管理覆蓋證券公司及各級附屬機構,以及各類表內外、境內外、本外幣業務,涵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各部門等多層級的職責分工,涉及公司治理、業務協同與內部交易管理、風險管理、資本管理等各關鍵領域。二是強調證券公司應遵循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以實管實控為基礎,充分考慮業務複雜性和風險相關性,合理審慎確定併表範圍,建立相適應的併表管理體系和工作機制。三是強調證券公司應當對公司整體風險進行穿透管理,有效識別、計量、監測、評估和控制公司的總體風險狀況。四是強調併表管理的要素包括併表管理範圍、公司治理、業務協同與內部交易管理、風險管理、資本管理等。
並表管理是指證券公司對併表管理體系的公司治理、資本和財務等進行全面持續的管控,有效識別、計量、監測、評估和控制證券公司的總體風險狀況。新規要求券商以實管實控為基礎、兼顧業務複雜性和風險相關性,合理審慎確定併表主體範圍,全面覆蓋表內外、境內外、本外幣業務,切實防範金融風險跨區域、跨市場、跨境傳染。
此外,新規明確併表管理各要素的管理要求,指導證券公司建立健全併表管理架構和工作機制,加強對子公司及業務條線的垂直管理,持續提升全面風險管理水平;新規配套制定行業併表管理風控指標計算標準,要求證券公司構建覆蓋整體風險和資本充足情況的指標體系,逐步實現系統計算與動態監測,確保及時掌握資本使用及業務風險狀況。
考慮到行業實際情況和系統調整等因素,《證券公司併表管理指引(試行)》針對不同類型的證券公司設置了不同的過渡期。已正式實施併表監管試點的證券公司,過渡期為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其他下設有境外附屬機構的證券公司,過渡期為自發布之日起兩年;其餘證券公司過渡期為自發布之日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