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一宗爆竊案,本周初灣仔軒尼詩道一間辦公室被賊人趁下班繁忙時間潛入,待職員離開後,整夜搜掠財物至翌日早上才離開,其後83名職員發現桌面和抽屜中的現金和利是被盜取,總值約12.9萬元;警方經調查後昨日(9日)拘捕一名男子,正調查是否涉及同類案件。
灣仔警區刑事部情報組暨灣仔重案組第2隊高級督察高加宜今日(10日)表示,在4月7日接報,指灣仔軒尼詩道一辦公室內有約83名職員,發現放在桌面和抽屜中的現金和利是不翼而飛,總值約12.9萬元。
經調查後發現一名男子在3月31日下午約下班的時間,尾隨職員進入辦公室內,至翌日早上才離開。探員經情部分析和深入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鎖定疑犯身份,昨日在將軍澳將其拘捕,被捕男子32歲,報稱無業,涉嫌「爆竊」罪,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提醒大廈物管公司和其他企業機構提高防罪意識,並應提醒職員在上下班的繁忙時段,留意是否有可疑人士尾隨進入辦公室內,避免將貴重物品放在當眼處,並可安排保安員巡邏和夜間的檢查。警方已在罪案黑點加裝閉路電視,加強整體治安管理,提升偵查效率,並對潛在罪犯起阻嚇作用,為市民提供更安全的生活及工作環境。此外,復活節假期將至,警方呼籲市民外遊時要鎖好門窗,如發現可疑人士可馬上報案。
警方重申,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
灣仔警區刑事部情報組暨灣仔重案組第2隊高級督察高加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