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9日)突擊搜查衍慶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行動中,人員於單位內拘捕一名47歲女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兩名分別為50及54歲女子則涉嫌「協助管理賣淫場所」被捕。人員檢獲按摩油、一次性床單及毛巾等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