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鋒 立法會商界(第一)議員、經民聯副主席
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基本前提,是人民安居樂業的根本保障。古今中外,無論政治體制與文化背景如何,維護國家安全始終是主權國家的首要責任。香港自回歸以來,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始終與祖國同呼吸、共命運。在當今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下,香港商界更應深刻認識國家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在國家發展大局中找準定位,實現共贏。
國家安全不僅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也是國際社會普遍遵循的基本準則。以美國為例,其《外商投資委員會》(CFIUS)制度明確規定,涉及關鍵技術、基礎設施、敏感個人數據等領域的外資併購,必須接受國家安全審查。根據美國法律,若CFIUS認定某項交易可能威脅國家安全,即使交易已完成,政府仍有權強制剝離資產。例如,CFIUS曾要求中國企業字節跳動剝離TikTok在美業務,即便該公司多次聲明從未與中國共享美國用戶數據。歐盟亦於2019年通過《外資審查框架條例》,要求成員國對外資收購關鍵技術、港口、能源網絡等戰略資產進行審查。這些制度表明,國家安全審查絕非特定國家的獨創,而是國際通行的治理規則。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商界在參與跨境投資時,須以全局視野審視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今次長和計劃出售包括港口業務,港口投資這類資產作為全球供應鏈的關鍵節點,戰略價值不言而喻。2016年中國企業中遠集團收購希臘比雷埃夫斯港時,歐盟雖對交易進行嚴格審查,但中遠集團通過公開競標程序取得特許經營權,並與當地政府多輪磋商,最終在確保區域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合作。此案例揭示,涉及戰略性資產的商業決策必須與國家利益協調一致。正如企業重大投資需經董事會審議,涉及國家安全的經濟活動亦需通過通報機制與政府充分溝通,此舉在許多國家都是法律要求,亦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
歷史反覆證明,沒有國家安全的保障,經濟繁榮便如無根之木。對香港而言,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的社會動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億港元,深刻警示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的共生關係。《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會迅速恢復穩定,印證「國安方能港安,港安乃可商安」的治理邏輯。
在國家發展戰略中,從「一帶一路」倡議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從人民幣國際化到綠色金融中心定位,香港的獨特優勢,唯有在國家安全框架下方能充分釋放。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應緊跟國家戰略布局,在民族復興進程中強化憂患意識,堅守底線思維。
「一國兩制」是香港最大的制度優勢。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香港商界可善用普通法體系、國際化人才與自由港地位,擔當中國與世界的「超級聯絡人」。2023年香港舉辦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吸引全球300餘家機構參與,正是以實際行動彰顯國際社會對中國市場的信心。在涉及新疆、南海等議題的國際輿論領域,香港企業家更需積極發聲,向世界傳遞中國的開放機遇。
展望未來,香港商界需以更高站位對接國家治理。從完善國安法律配套到建設智慧口岸,從發展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到推動綠色金融標準銜接,香港的每一步探索都應與國家安全同頻共振。「利莫大於治,害莫大於亂。」面對百年變局,香港商界唯有恪守國家安全底線,方能於全球經濟浪潮中穩舵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