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25年4月2日決定:任命周一鳴為警務處處長,免去蕭澤頤的警務處處長職務。
圖源:警務處
周一鳴簡歷
周一鳴於1995年加入香港警隊,任職督察。大部分時間擔任分區、區、總區及總部層面的刑事調查及情報蒐集的工作。在駐守刑事部期間,周一鳴累積了豐富的刑偵調查及刑事情報的工作經驗、以及制定各種不同刑事職務政策的技巧。在職期間,周一鳴曾於內地及海外多所院校接受培訓,當中包括國家行政學院、哈佛大學、英國警務學院及蘇格蘭警察學院。
2010年,周一鳴晉升為警司並服務於刑事偵緝總部。其後在2012至2013年被借調往法國里昂的國際刑警秘書處出任刑事情報主任一職。
2013年,周一鳴晉升為高級警司並出掌刑事情報科的副指揮官。2016年,晉升為總警司,先後出任刑事情報科主管,油尖旺警區指揮官,以及西九龍總區副指揮官。
2017年,周一鳴任職油尖警區的區指揮官。
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獲委為九龍西總區副指揮官,擔任處理理大暴亂事件的總指揮,多次現身講解警方行動。
其後3年,周一鳴連升3級。
2020年2月升為警務處任助理處長,同年11月掌管人事部,接任警務處助理處長(人事)。
2021年1月,周一鳴升任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獲委任為人事及訓練處處長,同年8月,接任刑事及保安處處長一職。
2022年4月,周一鳴升任警務處副處長(管理),並於2023年8月起接任警務處副處長(行動)。
圖源:警方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