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8日)就《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條例》)新增定額罰款通知書格式刊憲,以引入流動打印通知書,應用科技提升執法效率及準確性。
現時,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前線執法人員需在紙本通知書上人手填寫違例資料,再由後勤人員核對並輸入至後端數據系統。
新推出的流動打印定額罰款通知書系統(流動打印系統)讓執法人員可透過部門分發的手機上的應用程式,掃描違例者的香港身份證,即時匯入身份資料,並自動填寫日期、時間、地點和執法人員資料。執法人員將使用便攜式打印機即場打印通知書。相關資料會自動同步至後端系統,減少人手錯誤,並提升執法效率。手機應用程式只會掃描及匯入資料,不會儲存身份證圖像,部門為執法收集的資料維持不變。
為配合便攜式打印機的打印尺寸,通知書格式需要精簡。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根據《條例》第17A條的權力,訂定相關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格式。
食環署將於3月31日起在南區、黃大仙及葵青區試用流動打印系統。(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