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古洞河上鄉於本周一(24日)發生虐殺花貓案,愛護動物協會對近期數宗同類案件表示憤怒,並予以強烈譴責,促請警方加快調查案件。新界北總區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人員昨日(26日)到落馬洲河上鄉派發宣傳單張,呼籲村民防止殘酷對待動物。
新界北總區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人員昨日到落馬洲河上鄉和古洞路一帶,向村民宣傳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法例,並鼓勵市民如遇到懷疑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時,可致電警方或1823向漁護署舉報。
本周一(24日)上午11時許,警方接獲動物義工報案,指在河上鄉近前河溪學校對出露天停車場發現一具貓屍,年約3至4歲,頭部被套着,頸項被索帶勒緊。警方調查後將案列作「殘酷對待動物 」處理,交由邊界警區刑事調查隊第4隊跟進。
愛護動物協會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對近期數宗同類案件表示憤怒,並予以強烈譴責,促請警方加快調查案件。愛協指,虐貓案件近月頻生,其中1月29日元朗上攸田村發現有貓隻懷疑被虐殺,現場只剩下貓頭和尾巴;2月7日同村的引水道下發現一個膠袋,內裝有兩隻貓屍。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