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外解讀《煙台市「人才飛地」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煙台市省實驗室與本地企業共引共用博士實施辦法》政策文件。其中,針對「人才飛地」的類別、申報條件和支持政策是外界關注焦點,煙台提出離岸創新創業基地類「人才飛地」建設期滿後,根據績效評估結果最高給予50萬元後補助資金支持。
煙台提出,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研發機構類「人才飛地」認定成功後,給予申報單位10萬元經費補貼,管理期滿後,根據績效評估結果最高給予40萬元補貼資金;孵化器類「人才飛地」將根據年度運營費、場地租賃費用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金補助;對孵化企業在煙落地並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按照每家企業5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對重點建設的市級「人才飛地」,可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離岸創新創業基地類「人才飛地」建設期滿後,根據績效評估結果最高給予50萬元後補助資金支持。
《煙台市省實驗室與本地企業共引共用博士實施辦法》則明確共引共用博士可疊加享受的省實驗室、合作企業及地方三方引才待遇,提高來煙人才待遇的同時降低企業用人負擔,以此吸引更多高學歷人才來煙工作,化解中小科技型企業博士引進難問題。
目前,煙台位居2024年內地城市地區生產總值(GDP)第26位,是北方第一個進入「萬億城市俱樂部」的城市。(記者 孫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