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機動部隊人員昨日(19日)在長沙灣通州街一法院外設置路障,其間截查一輛形跡可疑的輕型貨車,在車上檢獲4支懷疑用作吸食「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24粒含有懷疑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彈及少量懷疑冰毒。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1萬元。
經初步調查,該貨車一名39歲司機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藏有危險藥物」及「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被捕。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
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暫控各一項「販運危險藥物」及「藏有危險藥物」罪,案件今日(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強調,政府已在憲報刊登《2025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及3種類似物列為毒品。根據修訂令,販運及非法製造有關毒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和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