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7日)突擊搜查上水一住宅單位,搗破一個非法麻雀賭檔。行動中,人員於該單位內拘捕一名66歲女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單位內2男14女,年齡介乎43至87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檢獲4張電動麻雀枱、一批家具、600元現金及面值12840元籌碼。
該名66歲女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而另外16名男女,亦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3月上旬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