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17日)於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目前全港逾17萬名公務員中,約86%採用「總工作時數」(含用膳時間)計算工時,其中超過六成每周工時為總44小時,其餘介乎總45至51小時;其餘14%以「淨工作時數」(不含用膳)計算,每周工時為淨45小時。
楊何蓓茵強調,任何縮減職系工時的建議須符合三項先決條件:無需額外財政及人手、維持公共服務水平,並遵循「相同職系,相同工時」原則。部門須先推行試行計劃,經公務員事務局審視職責、運作需求及對其他職系影響後,方批准正式實施。近年成功案例包括二級爆炸品主任職級,丈量員及運輸督察職級亦正試行或評估縮減工時計劃。
針對議員關注淨工時制公務員用膳安排,楊何蓓茵指出,基於運作需求,部門多以正式用膳時間或值勤期間小休安排處理。若員工要求增設正式用膳時段,下班時間將順延以符合總工時規定,但當局理解此安排未必受青睞。
楊何蓓茵重申,工時制度屬整體薪酬福利一部分,須平衡公共服務質量與財政負擔。隨着科技發展及效率措施推展,當局鼓勵部門在恪守原則下探討縮減工時可行性,並持續與職方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