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上海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行動計劃(8.0版)》,並通報上海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典型案例、事例和上海國際商事法庭相關建設舉措。
瞄準企業實際需求
過去一年,上海法院按計劃、分階段、有重點地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建立了一批示範性制度、突破了一批關鍵性問題,取得了良好成效。
比如,2024年一審商事案件平均審理期限下降至48天,破產案件平均辦理時間縮短121天,司法委託鑑定平均用時在2023年下降20.7%的基礎上再下降9%,「核查一件事」系統實現10項破產企業涉案信息的「一網通查」。
據介紹,8.0版計劃總體聚焦三個「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服務保障國家重大戰略,更加注重把握營商環境的底層邏輯,更加注重回應經營主體關切的突出問題,從6個方面提出15類舉措,細化分解為50項具體任務,將頂層設計「最初一公里」的意圖,細化到市場所需、企業所想、群眾所盼的「最後一公里」的任務舉措。
比如,在服務重大戰略實施方面,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融入上海「五個中心」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等重大戰略。在提升審判執行質效方面,聚焦重點環節、重點領域,在上海國際商事法庭建立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涉外商事糾紛協議管轄示範條款機制。同時,依法規制濫用舉報權利的職業索賠行為,依法嚴格審查涉企行政檢查案件。
在深化破產運行改革方面,以數助辦案、府院聯動為抓手,支持破產行政事務協調機制運行,支持建立完善市場化庭外重組機制等。
釋放典型示範效應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還分別通報了10個典型案例、事例。這些案、事例有些依法保護了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有些助力完善了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和運營管理制度,有些推進破產審判制度機制建設,助力市場優化和資源再配置。
其中,10個案例涉及規範公司治理、保護知識產權、健全金融市場等多個領域。比如,在「某貿易有限公司與江某等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例中,準確認定高管自我交易行為範圍,對高管為牟取高額利潤損害公司利益的隱蔽行為進行規制,彰顯了公司法促進公司治理的制度價值,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
在「某株式會社申請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民事裁定」案例中,法院承認日本民事再生程序指定的監督委員身份並給予其履職協助,展現我國法院積極參與跨境破產司法協作的開放態度。
10個事例涉及國際商事糾紛多元解決平台、企業涉訴信息澄清機制、數字經濟「審研學」工作機制、長三角一體化司法協作等多個方面,有效提升商事糾紛解決效率,促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多元解決。
比如,在「依仲裁機構申請開具調查令」事例中,創新構建全國首個「仲裁申請司法調查令」工作機制,破解商事仲裁「取證難」痛點,助力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亞太仲裁中心建設。在「深化落實企業破產浦東法規」事例中,堅持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探索破產辦理「浦東模式」,為國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先行探路。
打造國際影響標桿性案例
據悉,上海國際商事法庭於2024年12月30日揭牌成立,自2025年1月1日起依法集中受理涉外商事及仲裁司法審查、涉外商事調解協議確認等案件。
自成立以來,法庭對標國際國內最高標準,謀劃推出提升涉外法治化營商環境系列舉措,包括加快完善專業化審判機制,加快夯實國際化審判能力,加快提升審判數碼化水平等。
與此同時,打造具有規則引領意義的精品案例,用實踐案例闡釋中國特色涉外法治的理念、主張和成功實踐,是上海國際商事法庭的重要職責使命。因此,法庭將不斷健全涉外精品案例「選、育、編、宣」全流程工作機制,推進國際商事審判「上海規則」產出,為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商事規則體系貢獻中國法治力量和上海智慧。(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