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今日(14 日)宣布,經修訂的《商船(註冊)(費用及收費)規例》(第415A章)即日起生效,接受合資格船舶依批量註冊優惠計劃申請費用退還,以吸引更多船東在香港註冊船舶。
該優惠計劃是2023年12月公布的《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中的建議行動措施之一。在該計劃下,只要船東在24個月內於船舶註冊處註冊多於一艘合資格船舶,就能獲得船舶註冊費及首年噸位年費的退還。同一申請不僅可涵蓋不同船東的船舶,還可由船東、船舶管理人或船舶代理人提交。
海事處發言人表示:「香港註冊船舶總噸位排名全球第四。雖然目前船舶註冊處的註冊費用已甚具競爭力,但我們留意到某些主要船旗主管機構已實施批量註冊優惠,故有必要在香港推行相類計劃,以進一步提升船舶註冊處的競爭力,鞏固香港在全球船舶註冊的領先地位。」(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