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蕪湖市在全省範圍內率先發布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二十項措施。這些措施旨在通過創新推廣現代化監管手段,解決涉企行政檢查中的突出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為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此次發布的二十項措施涵蓋了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以及加大涉企檢查保障力度等多個方面。其中,規範涉企行政檢查是核心內容之一。
蕪湖市明確規定了實施行政檢查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資格,並建立健全檢查人員庫,確保所有行政檢查人員依法取得行政執法證件。同時,行政檢查主體需在權責清單的基礎上,梳理並公布本單位、本領域的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增加透明度。
為了進一步提升行政檢查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蕪湖市創新採用表單、規範化手冊等形式,將行政檢查事項的具體要求固定下來,形成標準清單並提供給企業。
倡導柔性執法方式
此外,蕪湖市還落實了行政檢查事先告知制度,除依法不予公開或明確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檢查事項外,行政檢查主體需結合實際情況,將檢查時間、依據、方式等內容事先告知企業,並根據企業意願確定檢查形式和檢查時間。這些措施有效保障了企業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減少了不必要的干擾。
在現場行政檢查過程中,蕪湖市強調規範程序,要求檢查人員出具行政檢查通知書,出示執法證件及檢查碼,並做好記錄,必要時進行音像記錄。行政檢查結束後,檢查結果需當場告知企業,不能當場告知的,也應在檢驗、檢測、檢疫結果出來後及時告知。
同時,蕪湖市倡導柔性執法方式,堅持過罰相當原則,根據包容審慎原則對輕微違法行為不罰或者免罰,體現了執法的溫度。
編制「綜合查一次」事項清單
為了進一步優化涉企行政檢查,蕪湖市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制度。同一行政檢查主體對同一企業實施多項檢查,或不同行政檢查主體針對同一企業在相近時段內實施檢查的,將開展聯合檢查,避免多頭執法、重複檢查。為此,蕪湖市編制了「綜合查一次」事項清單,針對群眾關注熱點、行業治理難點、部門監管盲點的重點行業,統籌制定聯查事項清單,實現精準監管。
此外,蕪湖市還建立了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將依法生產經營、信用等級好的企業納入「白名單庫」,合理降低行政檢查頻次;將存在潛在違法風險隱患或嚴重失信的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庫」,適當提高行政檢查頻次。這一制度有助於實現監管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監管效能。
為了保障這些措施的有效實施,蕪湖市還加大了涉企檢查保障力度。建立了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會商機制,統籌協調本地區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推進數據共享、打破平台壁壘。同時,利用「檢查碼」等信息系統對檢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快速預警多頭檢查、重複檢查、高頻次檢查等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力度,暢通涉企執法問題線索反饋渠道,對涉企行政檢查存在違法或者不當情形的,按照規定啟動行政執法監督程序。
蕪湖市此次發布的二十項措施,不僅體現了政府對企業合法權益的尊重和保護,也彰顯了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心和行動。這些措施的實施,將有助於構建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記者 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