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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續發帖 鼓吹西方敵對行動

黎智英案|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續發帖 鼓吹西方敵對行動

責任編輯:蔣璐 2025-02-10 23:02:44 來源:香港商報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0日)踏入第131日審訊,黎智英第39日出庭自辯,控方第13日盤問黎智英。控方指黎智英一直在努力提倡「制裁」,阻止香港國安法生效,削減香港國安法效力,更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熱衷於在Twitter分享外國對香港國安法的反應;黎智英否認。

    控方盤問有關黎Twitter帖文提及有關西方制裁中國內地和香港、反華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及「攬炒團隊(SWHK)」的內容。控方先展示一則2020年7月22日黎的Twitter帖文,當中轉發IPAC的帖文提到「英國將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獲IPAC 的英國下議院議員支持。蘇格蘭民族黨議員Alyn Smith敦促進一步行動,要求以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內地官員」。

    在控方盤問下,黎稱該帖文是由其徒弟、前壹傳媒助理行政總裁李兆富所發布,但他承認明白及同意該帖文的內容,以及須就帖文的內容負責。黎在庭上稱自己當時有「䁽」過該帖文,卻辯稱沒有深入看過當中所轉發IPAC帖文的內容。控方質疑既然黎曾「䁽」過該涉及制裁內容的帖文,曾否叮囑李將該帖文下架?黎稱沒有。

    法官李運騰追問黎,早前證供顯示李兆富當年因擔心香港國安法而離港,為何他會撰寫該帖文? 黎稱因當時李兆富已不在港,所以撰寫有關帖文沒有危險。李官亦問及黎早前於庭上作供稱,曾指示李兆富要小心、不要違反國安法,黎是否認為該帖文會違反國安法?黎稱當時不認為帖文違法。

    控方續問黎,指出黎Twitter有「追蹤」IPAC、IPAC創辦人裴倫德、攬炒團隊等賬戶,而黎亦承認曾致力推動阻止國安法實施,並在法例生效後繼續採取行動以減低國安法的效能,那麼黎是否對不同外國組織或人士針對國安法而實施的行動及反應感興趣?黎庭上沒有正面回答,僅多次稱自己從未考慮過是否感興趣。其後控方再展示多則於2020年5至8月期間,黎Twitter中載有「#StandWithHongKong」(「攬炒團隊」的英文名稱)標籤的帖文,黎起初於庭上稱沒有看過那些標籤,惟在控方及法官追問下,黎卻承認他留意到有藍色的標籤,只是沒有細看標籤內容。

    控方展示黎與李兆富於2020年7月17日的Whatsapp對話紀錄,黎向李傳送一則《蘋果》英文版的新聞連結,內容講述多名前美國駐港總領事,包括夏千福、唐偉康等人,聯同多名前美國國務院官員發起聯署,敦促美國國會通過制裁香港的法案。黎向李傳送的信息亦稱,「此舉對抗爭而言是「好手段」,感謝一眾前美駐港總領事。黎在庭上承認是向李發指示,着李將這些內容及連結發布於黎的Twitter上。

    控方就黎智英向《蘋果日報》下達編採指示進行盤問。控方引述黎早前供詞,指其曾承認向《蘋果》管理層發出兩項編採指示。黎確認,並主動重申該兩項編採指示分別為,要「做大」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報道,以及下令以廣告形式在《蘋果》A1 頭版發起「一人一信」行動促特朗普阻止香港國安法實施。控方向黎指出,黎向《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下達要求「盡量大做特做」衝擊者心聲報道的做法,與早前要求陳「做大」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新聞的情況相似,均是在向陳發出編採指示。黎承認這是編採指示。

    控方續就黎智英針對修訂逃犯條例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指示作盤問。控方展示一則黎於2019年3月30日發送給陳沛敏的訊息,黎稱讚陳當日的報章頭條做得很好,只是沒說報道內地新聞可能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和批評中國政府文章會被標籤「顛覆國家安全等罪名」,着陳之後要繼續報道「香港商人內地做生意面對的危險」,要「嚇壞那些生意佬」,又稱「對付這些怕死鬼可能是我們絕招」。黎在庭上辯稱這並非下達編採指示,只是提出意見。

    控方問黎是否想把商界牽涉在內,要「嚇壞生意佬」,令商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黎辯稱他並非要嚇商界,只是要告知商界相關危機。控方再問黎,是否企圖向港人灌輸恐懼以讓他們反對修例?黎否認。(中通社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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