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6日簽署一項行政令,宣布制裁國際刑事法院,理由是該法院針對美國和以色列「採取非法且無根據的行動」。
2024年11月21日,國際刑事法院向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前國防部長加蘭特,以及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軍事指揮官穆罕默德·迪亞 ·易 拉欣·馬斯里發出逮捕令,指控他們犯有反人類罪和戰爭罪。
上述行政令指責國際刑事法院「在沒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聲稱對美國及其某些盟友(包括以色列)的人員具有管轄權,並展開初步調查,進一步濫用權力,發出毫無依據的逮捕令」。
行政令表示,國際刑事法院對美國和以色列沒有司法管轄權,因為兩國不是該法院成員,也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締約國。
根據行政令,美國將制裁國際刑事法院有「越權行為」的相關人員,包括沒收房產及財產,以及禁止國際刑事法院人員、代理人及其直系親屬入境美國。(中新社記者 陳孟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