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參與研製的《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規範》(DB44/T 2600—2025)省級地方標準正式發布,將於2025年4月13日起開始實施。
該標準緊密結合廣東省開展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實際需求研製,頒布實施後,將有助於全省實現對企業信用風險精準識別,提升企業監管效率和精細化水平,也為全國開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規範化管理提供重要參考。
該項標準自立項以來,圍繞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及數據模型開展標準研製工作,收集整理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國內外相關標準規範及文獻資料,研究省內外企業公共信用評價領域的指標體系以及現有相關標準規範的適用範圍及要求,是結合廣東實際編寫的統一的標準規範。
該標準構建了適應廣東特點的「5+22+72」三級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內容包括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基本原則、風險影響因素、風險分類指標、風險分類模型、風險等級劃分和調整、風險分類結果的應用等,適用於廣東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對市場監管專業領域及其他政府部門開展該項工作具有參考使用價值。
根據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查詢結果,本標準為全國首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省級地方標準,可以實現對企業信用風險的精準識別與分類,為實施差異化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提供了有效指引,有助於構建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營商環境。
南方網、粵學習記者 張菲菲
通訊員 粵市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