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昨日(6日)展開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廣東道一單位。人員在單位內拘捕一名42歲女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毒」;另外12男1女(41至69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期間,人員在單位內檢獲約5.1克海洛英、約1.4克冰毒、約0.9克可卡因、8粒咪達唑侖及一批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壼、錫紙及打火機等。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52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