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於1月30日上午約10時接獲葵涌大隴街110號一商場內食店職員報案,指發現店內有搜掠痕跡,一個保險箱不翼而飛,懷疑遭人爆竊。警員接報到場,發現食店後門被撬,經初步點算,損失約6萬元現金。
葵涌警區特遣隊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鎖定涉案人士,至昨日(2日)下午在石籬二邨內拘捕一名姓梁(34歲)男子涉嫌「爆竊」,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
警方呼籲,餐廳和零售商店應做好防盜措施,包括安裝智能閉路電視,鎖好門窗,避免存放大量現金在店內,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不定時針對性巡邏。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記者 區天海 警方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