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集團合夥人 馮南山 Paxson
在資產配置與規劃上,信託已成為一種有效的管理方案,日益受到高淨值人士青睞。由於受託人負責維護信託的完整性,並確保其符合設立者的意圖。
受託人是負責管理信託資產的人,必須謹慎地遵循法律規定和信託條款,評估和增長信託資產,並實現設立者設定的目標,包括資產的增值、稅務優化以及在受益人之間公平分配資產等。
選擇受託人的考量
部分委託人基於信任度考慮,或許會傾向選擇由朋友或家庭成員擔任受託人。然而,此安排可能因為這些受託人在財務管理、法律及合規事宜或信託的稅務方面不具備充分的專業知識,導致影響信託的運作和管理而產生風險。
因此,選擇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如信託管理公司或信託管理律師,則是相對穩妥的選擇。
專業的受託人可為信託管理提供以下關鍵方面的保障:
1.妥善處理信託資產
在設立信託初期,受託人會妥善安排並處理所有包含在信託中的財産、金融賬戶及其他資産,有助於確保資料的準確記錄以及透明度。
2.管理資産及信託分配
受託人會考慮受益人的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同時遵循信託的長期目標,對其資產進行妥善管理並滿足必要的分配要求,負責按照信託條款進行分配。可能包含向受益人進行持續的收入分配;為特定目的(如醫療保健和教育費用)進行分配;滿足一定年齡或事件條件的分配。
3. 實現稅務優化
受託人管理信託符合稅務合規之餘,可使委託人及受益人通過信託實現更優的稅務安排,免於被徵收遺產稅或繼承稅。
4.保持記錄並跟蹤進展
受託人會保持良好的財務記錄,確保信託目標得以實現,定期跟蹤信託資産的進展並記錄變更,其行動亦會優先考慮受益人的最佳利益。
5.告知和報告義務
受託人須向受益人通報其活動情況,包括提供定期更新或帳目說明,並及時回應受益人的詢問,能在信託管理方面保持透明度。
6.避免利益衝突
除了一般信託義務外,被委任的第三方受託人只參與信託管理及監督事宜,不作投資建議或參與委託人決策,可避免利益衝突及其他信託損失。
因此,在委任受託人時,選擇合適的人選至關重要,聘請專業管理人士能確保信託的順利實施和長期成功,實現委託人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