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7日)在守網者社交專頁發文表示,性罪犯可能以擷取螢幕的裸露照片或視頻,進一步進行勒索或威脅。無論不明來歷的網民相約睇串流平台,或誘騙到其家中,所有不恰當的要求應馬上拒絕,尤其要裸露身體的色情視頻對話,要果斷說「不」。
警方指,「網上性誘識兒童」是指性罪犯透過通訊程式、社交平台或手機遊戲程式等媒介認識兒童,先投其所好取得信任,再誘使對方發送裸露身體的照片或裸露身體進行色情視頻對話。如兒童答允,性罪犯可能食髓知味向兒童作出更多要求,比如要求其拍攝自己私處;如兒童拒絕,性罪犯或會以兩人的對話或兒童提供的照片要脅迫其就範。其核心是性罪犯利用信任讓兒童放下戒心,意圖對他們作出性侵犯,並利用恐懼讓他們保持沉默。
根據資料顯示,有部分「網上性誘識兒童」更會延伸至線下世界。性罪犯會以不同藉口相約兒童見面並進行性侵犯,有部分罪犯更會在過程中拍下影像作威脅,藉此與兒童建立更長久的性關係,對受害人造成深遠且難以磨滅的傷害。
現時香港並無刑事法例針對誘識兒童的行為,惟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早前已發表《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就改革《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中實質的性罪行提出最終共70項建議。其中就《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小組建議訂立一系列性罪行,包括倡立一項「為性目的誘識兒童」罪行以保護兒童,新訂行為性目的誘識兒童的罪行以保護兒童,防止戀童癖者藉手機或互聯網,以通訊來進行誘識,意圖對他們作出性侵犯。
警方提醒青少年在任何情況下切勿在鏡頭前裸露,切勿點擊任何可疑連結或下載來歷不明的程式。在進行網上遊戲或社交活動時要提高警覺,拒絕不合理要求;切勿回應含色情或性意味的對話,如有懷疑應向父母或老師求助。(記者 區天海 圖:守網者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