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重慶檢察機關依法對張祖林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全文如下:
雲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張祖林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祖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張祖林,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祖林利用擔任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雲南省麗江市委副書記、市長,雲南省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雲南省玉溪市委書記,雲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