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等多家銀行31日發布公告,將從11月1日起完善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借款人可與銀行自主協商、動態調整存量房貸利率,重定價周期最短可調整為3個月。
根據多家銀行公告,此次調整適用於浮動利率定價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主要從加點幅度調整和重定價周期調整兩個方面進行優化完善。
目前,我國絕大部分房貸利率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在加點幅度調整方面,多家銀行公告顯示,當借款人的房貸利率加點幅度與最新的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幅度相比,偏離高於30個基點時,可向銀行提出調整申請。重新約定的加點幅度不低於最新的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幅度加30個基點,且不低於所在城市目前執行的新發放房貸利率加點下限(如有)。
當日,中國人民銀行還公布了第三季度全國新發放房貸平均利率,供商業銀行和借款人參考。數據顯示,第三季度全國新發放個人房貸加權平均利率為3.33%。
專家表示,10月底,絕大多數借款人的加點幅度已批量調整為減30個基點,預計第四季度絕大多數借款人無需調整加點幅度。
在重定價周期調整方面,借款人可以申請按3個月、6個月或12個月重定價,但多數銀行規定同一筆貸款存續期內客戶僅可申請調整1次。
多家銀行還公布了調整渠道,自11月1日起,浮動利率房貸客戶可通過手機銀行、貸款經辦行等提出調整申請。
此外,固定利率或採用基準利率定價的個人住房貸款,如需申請變更借款合同定價條款約定,要先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貸款。
為更好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中國人民銀行9月29日發布公告,明確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有關事宜。根據公告,存量房貸利率與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偏離達到一定幅度時,借款人可與銀行自主協商、動態調整存量房貸利率,並協商約定重定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