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今日(29日)與國家生態環境部港澳事務辦公室簽署《關於生態環境保護人員能力建設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旨在發揮香港特區的優勢,加強雙方在履行國際環境公約及推進綠色「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等各方面的工作。
《合作安排》由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環境)謝小華和生態環境部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周國梅共同簽署,內容包括加強雙方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高層會晤、信息交流、人員培訓、相關能力建設,以及舉辦和參加重要活動。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與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孫金龍出席簽約儀式。
落實《合作安排》有助促進雙方高層人員交流;推動建立有效、可靠和便捷的通訊渠道;加強有關國際環境公約及綠色『一帶一路』發展等領域的資料、文獻、報告和數據的共享;開展生態環境保護人員培訓和相關能力建設,包括派送人員到對方單位進行互訪交流及學習。
生態環境部代表團訪港期間將出席第十九屆「國際環保博覽」,擔任代表團團長的黨組書記、副部長孫金龍會在明日(30日)的開幕式上致辭。
頂圖:《合作安排》由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環境)謝小華(右)和生態環境部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周國梅(左)共同簽署。政府新聞處
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孫金龍(第一排中)、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第一排右三)、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第一排右一)、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環境)謝小華(第一排左三)、生態環境部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周國梅(第一排左二)和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博士(第二排左一)出席簽約儀式。政府新聞處